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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全國農民合作社典型案例(2022年)》選登 | 雲南省寧洱通達中藥材種植專業合作社

發佈時間:2023-08-29 10:56:24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亦農

小茯苓大産業 “土疙瘩”變“金餑餑”——雲南省寧洱通達中藥材種植專業合作社

雲南省寧洱通達中藥材種植專業合作社利用當地豐富的松樹資源優勢,大力發展茯苓種植産業,引進菌種培育技術,統一技術規程,推行綠色生産,促進産加銷一體化,培育出“那馳”品牌,實現“一社興一業,一社富一方”。

雲南省寧洱通達中藥材種植專業合作社成立於2011年,位於雲南省普洱市寧洱縣寧洱鎮太達村委會南門口村,有成員135戶425人。合作社組織農戶抱團發展茯苓産業,有力促進當地産業發展和農民增收,是國家農民合作社示範社,榮獲“雲南省優質種業基地”“科技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第一批定制藥園”等稱號。合作社理事長呂靜被雲南省科技廳認定為雲南省科技特派員。

一、挖掘資源優勢,小茯苓孕育“大産業”

寧洱縣屬南亞熱帶山地季風氣候,熱量充足,雨量充沛,森林茂密,是思茅松的主産地,思茅松的松樁、松枝、松莢、松針是茯苓生長的最好寄主。國家實施天然林保護和禁伐工程以後,以往採用松樹段木挖窖栽培為主的茯苓老産區受到了極大限制,寧洱縣的松樹資源,為當地大規模種植茯苓帶來了機遇。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寧洱縣部分農戶開始零星種植茯苓,摸索人工種植茯苓技術,在發展“雲藥”的政策激勵下,合作社應運而生。

合作社成立之初,當地茯苓菌種需大量外購,投入成本佔茯苓種植成本的50%以上。合作社瞄準這一産業發展的短板弱項,派出專業人員學習茯苓菌種培育技術,引進先進育種設施,建造了菌種培育用房,具備了年培育茯苓菌種100萬袋以上的能力。2021年,合作社向成員戶統一提供優質茯苓菌種101萬袋,實現菌種100%自給自足,菌種單價1.80元/袋,與向外採購相比,共計為成員節省菌種購買成本50.5萬元。合作社從菌種端的節本、提質、統一品種做起,助推當地茯苓産業不斷擴大規模,合作社茯苓種植面積已擴大到10100畝,年産值1650萬元,真正做到了“一社興一業,一社富一方”。

二、提升品質溢價,“土疙瘩”變成“金餑餑”

合作社全面推行綠色生態生産方式,建設産加銷一體的全産業經營鏈條,提升産品的附加值和市場競爭力。一是加強源頭品質把控,實行統一技術、統一菌種、統一包裝、統一加工、統一銷售的“五統一”經營,制定了合作社的《茯苓種植技術規程》。二是定期組織茯苓種植經營技術集中培訓,派出技術員到成員戶的茯苓種植基地檢查,確保茯苓産品標準化。三是建立了産品品質可追溯制度,全面規範記錄茯苓生産經營過程,定期檢測茯苓品質,確保品質安全。四是積極開展“三品一標”認證保護,産品獲得綠色食品生産許可證、中國森林食品等産品認證。五是註冊“那馳”商標,採用統一包裝。合作社産品遠銷安徽、成都、廣西等地,2021年合作社成員生産的1500噸茯苓全部由合作社統一加工、銷售,實現銷售收入1906萬元。

三、堅持規範民主,小農戶組建“正規軍”

合作社堅持向規範要效益,制定了符合自身實際的章程,為每位成員發放成員證,建立成員賬戶。合作社健全財務管理、財務社務公開、議事記錄、收益分配等制度,嚴格依照規章制度辦社。合作社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成員大會,對重大財産處置和重要生産經營活動進行審議,嚴格實行一人一票製表決。合作社每次召開成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會議,都有專人負責記錄會議主題、商議情況和結果,會議記錄經所有參會人員審閱簽字後,存檔合作社辦公室,以供本社成員查閱、監督,做到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合作社聘請專職會計人員,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記賬、核算,財務支出、資産處置嚴格執行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制度》。500元以下財務支出由理事長決定,500元至10000元以內的支出由理事會決定,支出10000元以上的須經成員大會決定。合作社按季度將財務收支情況及有關賬目編製成財務公開一覽表,提請監事會審議並簽寫審核意見後,張貼在本社辦公場所,供本社成員查看監督。

四、攜手共同富裕,多環節促進共增收

合作社的發展激活了土地、資金等生産要素,提高了茯苓産品的市場競爭力和附加值。通過統一組織標準化生産和經行銷售,合作社與成員建立了購銷、出資、務工、流轉等多重利益聯結機制,最終達到增加成員收入的目的。

在收益分配中,合作社嚴格遵守法律和章程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了合作社的《收益分配製度》,每年從盈餘中提取10%作為公積金、10%作為公益金;當年可分配盈餘的60%按成員與合作社的業務交易量(額)比例返還、40%按成員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進行二次分配。2021年,合作社從收益中提取公積金18.3萬元、公益金18.3萬元後,所剩盈餘按成員與合作社的業務交易量(額)比例返還成員109.5萬元,按成員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分配給成員36.5萬元。統一經營收益分配環節共返還成員146萬元。2021年,合作社成員通過茯苓生産和合作社收益分配兩個環節,共獲得收益1514.9萬元,戶均獲利約11.2萬元,每人平均獲利約3.6萬元,成員戶均收益比寧洱縣同行業非成員農戶收益高56%。

來源:《全國農民合作社典型案例(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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