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農村部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黃河流域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圍繞《通知》的出臺目的、主要措施等問題,記者採訪了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局長劉新中。
1.請介紹《通知》出臺的背景和主要內容?
答:黃河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是中華文明的發祥地。近年來,我部高度重視黃河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根據漁業法有關規定和國務院印發的《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的要求,我部組織沿黃九省(區)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黃河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先後發佈實施黃河禁漁期制度,劃定53個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開展棲息地保護,規範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對促進黃河流域水生生物資源恢復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受人類活動長期影響,黃河流域漁業資源總體衰退趨勢還沒有得到根本性轉變,水生生物資源保護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規劃綱要》和《關於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意見》的要求,我部組織制定了《通知》。明確黃河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工作的指導思想、主要原則、主要目標,提出完善黃河禁漁期制度、加強黃河流域重要物種棲息地保護、加強黃河漁業水域生態修復、加強漁政監管執法等四項養護水生生物資源的具體舉措,強調了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支援力度、營造輿論氛圍三項保障措施,以保障《通知》順利實施。
《通知》的出臺,為下一步加強黃河流域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指出方向,對提升黃河流域水生生物資源養護管理水準、加強黃河生物多樣性保護、推動黃河漁業水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2.黃河禁漁期制度主要調整內容有哪些?
答:黃河禁漁期制度是依據《漁業法》設立的一項重要漁業資源養護制度。2018年原農業部發佈《關於實行黃河禁漁期制度的通告》,實施為期3個月的流域性禁漁期制度,一定程度上促進了黃河水生生物資源恢復。為進一步加大資源養護力度,我部在深入調研、廣泛聽取各方意見以及總結全國和黃河流域有關地方現行禁漁期制度實施情況的基礎上,統籌考慮資源保護、漁業發展、漁民生活和執法能力等因素,對黃河禁漁期制度進行了調整和完善。《通知》規定黃河河源區及上游重點水域從2022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實行全年禁漁,黃河寧夏段至入海口禁漁期延長一個月,即由4月1日至6月30日延長為4月1日至7月31日,同時鼓勵地方實施更嚴格的禁漁期制度。與2018年發佈的黃河禁漁期制度相比,本次調整延長了禁漁時間、擴大了禁漁範圍,將大通河、隆務河、約古宗列曲、瑪多河湖泊群、沙湖、烏梁素海、哈素海等河流、湖泊列入禁漁範圍。同時,為加強增殖漁業資源規範管理和促進漁業高品質發展,《通知》規定禁漁期、禁漁區內開展增殖漁業的湖泊、水庫將嚴格區分增殖漁業的起捕活動與傳統的天然漁業資源捕撈生産,具體管理辦法由省級漁業主管部門制定。為確保《通知》規定的完善禁漁期制度內容的實施,我部已經以農業農村部通告形式將調整後的黃河禁漁期制度向社會公佈。
之所以做出這樣的規定,一是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是重大國家戰略,要共同抓好大保護,著力加強生態保護治理。根據《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規劃綱要》確定的“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等原則及對扎陵湖、鄂陵湖等全面禁止漁獵、分區分類推進保護和治理的要求,進一步調整完善黃河禁漁制度,有利於提高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措施的協同性和針對性,更好地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二是根據資源保護的現狀。黃河水生生物資源總體衰退趨勢尚未得到根本性扭轉,導致的原因比較複雜,在相關部門綜合施策、協同治理的基礎上,科學合理擴大禁漁範圍、延長禁漁時間、強化禁漁管理,有利於加大黃河流域水生生物資源保護力度。三是根據沿黃漁民生産生活情況及地方的禁漁實踐。青海、甘肅省已經實行全年禁漁,寧夏、內蒙古已經延長禁漁時間,取得了積極成效,我部在沿黃地區禁漁實踐基礎上對黃河禁漁期制度進一步優化調整。同時,在養護資源的基礎上,我部對禁漁期、禁漁區內開展增殖漁業的湖泊水庫增殖漁業資源的利用作出相關規定,以確保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目標的實現。
3.《通知》對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提出了哪些具體舉措?
答:除進一步完善黃河禁漁期制度外,《通知》還從加強黃河重要物種棲息地保護和漁業水域生態修復兩個方面提出六條養護黃河水生生物資源的具體舉措。一是提升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生態保護功能。明確保護區管理機構,配備必要的管護人員,提升保護區監管能力和保護效果。開展重要水産種質資源登記、保護區種質資源調查和保護區範圍核查,強化重要物種種質資源及其關鍵棲息地養護。二是加強黃河三角洲水生生物多樣性保護。開展黃河口水生生物多樣性就地保護,在河口外近岸海域建設海洋牧場,做好黃河禁漁期制度和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有效銜接,利用水生生物生態屏障構建、棲息生境營造等技術在黃河口推動開展水生生物修復。三是強化珍貴瀕危水生生物物種及其棲息地保護。開展黃河水生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調查、黃河水生生物完整性評價,發佈黃河特有魚類重要棲息地名錄,開展珍貴瀕危物種繁育研究,建設黃河鯉等重要土著魚類以及其他重要水生動植物種質保存與擴繁基地。四是科學實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科學制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規劃,合理確定適宜的放流水域、物種、數量,設立一批水生生物增殖站,加強增殖放流效果監測和評估工作,強化增殖放流監管力度。五是強化生態補償和生態修復。建立健全漁業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嚴格黃河流域涉漁工程建設項目專題論證,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實施生境連通重大工程,開展水沙治理對水生生物資源生境影響評價,配合水利部門做好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六是發展健康生態養殖。推廣環保型網箱養殖、迴圈水養殖、稻漁綜合種養、大水面生態漁業、鹽鹼地漁農綜合利用、設施裝備養殖等綠色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模式,發展不投餌濾食性、草食性魚類養殖。
4.如何抓好《通知》貫徹落實?
答: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是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的重要內容,沿黃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黃河水生生物養護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抓好《通知》貫徹落實。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沿黃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高度重視黃河水生生物資源保護工作,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支援,將養護黃河水生生物資源納入地方政府議事日程,落實屬地責任,採取切實措施,確保相關工作落地落實。二是完善工作機制。沿黃各地要推動建立和完善水生生物保護管理體制機制,協調財政、發改、水利、生態環境等部門,切實履行職責,共同參與黃河水生生物保護工作。同時,加大對黃河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的政策扶持和資金投入,支援開展黃河水生生物保護研究,建立健全多主體參與、多元化融資、精準化投入的體制機制。三是營造輿論氛圍。廣泛宣傳是制度執行的基礎,沿黃各地要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黃河水生生物保護宣傳活動,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援黃河水生生物資源養護的良好氛圍。特別是今年剛發佈實施新禁漁期制度,沿黃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提早部署,廣泛宣傳禁漁期調整內容,確保漁民知曉,爭取漁民的支援,引導和幫助漁民提前做好生産安排,確保社會穩定。四是嚴格執法監管。嚴格執法是政策執行的保證,沿黃各地要制定黃河水生生物保護執法監管工作計劃,組織開展中國漁政亮劍2022執法專項行動,強化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涉漁工程生態補償措施監督檢查,確保各項養護措施落到實處。特別是今年是新禁漁期制度實施的第一年,各地要切實加大禁漁期、禁漁區執法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違反禁漁期、禁漁區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禁漁期管理,同時完善合作執法和協同執法機制,推動行刑銜接,保持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確保《通知》規定的禁漁制度落實到位。此外,我部將於近期召集沿黃九省(區)農業農村部門召開黃河流域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工作部署會,舉行黃河禁漁專項執法啟動儀式,部署開展黃河水生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調查,加強《通知》執行力度,保證《通知》各項措施落實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