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社會救助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政廳推出三項措施,鞏固社會救助兜底脫貧成果。
一是“提標準”。建立健全低保標準與城鄉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支出或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掛鉤的年度動態調整機制,2021年分兩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增幅達12%。目前,全區農村低保標準為不低於4600元/年,城市不低於560元/月,分別比2017年增長43.7%、41.4%。低保對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在原有基礎上再增加30元,重病患者和重度殘疾人再增加50元,有效保障了基本生活。二是“穩政策”。全面調整優化、落實“單人保”“低保漸退期”“收入豁免”等兜底保障政策,穩妥推進低保審核確認許可權下放鄉鎮(街道)改革試點,規範支出型困難家庭救助,健全完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查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民政協理員作用,堅持入戶核查、主動發現,確保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救助保障範圍。持續兜住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的底,籌集和安排臨時救助資金25億元,用於救濟困難群眾的臨時性家庭困難情況,累計救助73萬人次,堅決防止規模性返貧致貧現象發生。三是“防返貧”。建立對易返貧致貧和突發嚴重困難戶的監測預警機制,將發現的風險資訊及時推送地方民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