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農業中國 > 資訊

如何做好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分區防控工作?農業農村部這麼説

發佈時間:2021-04-23 11:25:09

實施分區防控提升防疫能力促進生豬産業高品質發展

——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就啟動實施《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分區防控工作方案(試行)》答記者問

經國務院同意,日前,農業農村部印發《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分區防控工作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自今年5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分區防控。記者就《方案》相關問題採訪了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

當前在全國啟動實施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分區防控,是出於什麼樣的考慮?

答:我國國土面積大,畜禽調運距離遠,畜産品流通環節和渠道複雜,迫切需要加強規範和管理。在全國開展分區防控工作,既符合國際慣例,也符合國情。

首先,實施分區防控是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非洲豬瘟防控工作,2019年以來,國務院辦公廳先後印發非洲豬瘟防控、穩定生豬生産、促進畜牧業高品質發展等意見,對分區防控提出了明確要求,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也作出了明確規定。根據中央要求和法律規定,《方案》從實操層面細化和完善,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面落實分區防控各項要求的重要遵循。

其次,實施分區防控是有效應對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的必然選擇。一方面,當前非洲豬瘟防控形勢依然複雜嚴峻。非洲豬瘟傳播途徑多樣,尚無有效疫苗,病毒分佈廣泛,短期內難以根除,必須持續加大防控力度,強化和落實現行有效防控措施。另一方面,我國地域廣闊,區域間差異較大,實施分區管理、加強分類指導,符合國情、切合實際。

第三,實施分區防控是提升生物安全水準、促進生豬産業高品質發展的有力手段。2019年初,廣東、福建、江西、湖南、廣西、海南等中南6省(區)率先開展試點,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效,區域內疫情形勢總體平穩向好。生豬生産企業更多地在大區內謀劃養殖、屠宰、加工全産業鏈佈局,科學規劃和新建生産設施,不但生物安全防護水準明顯提高,産銷銜接也更加緊密。

第四,實施分區防控,國內外有成功經驗可供借鑒。國際上,在動物疫病防控中實施區域化管理是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倡導、大多數國家普遍接受的通行做法,巴西、西班牙、葡萄牙等成功根除非洲豬瘟疫情的國家,大多對動物疫病實行了區域化管理。目前仍有疫情的國家和地區,也都採取了分區防控的措施。我國自1998年啟動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設,經過多年努力,目前已建成4片口蹄疫或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無疫區、1片無規定馬屬動物疫病區、4個高致病性禽流感無疫小區、62個非洲豬瘟無疫小區,在區域化管理方面積累了大量成功經驗。

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分區防控的總體思路和目標是什麼?

答:《方案》綜合考慮行政區劃、養殖屠宰産業佈局、風險評估情況等因素,將全國分為北部區、東部區、中南區、西南區、西北區等5個大區,按照“防疫優先、分區推動,聯防聯控、降低風險,科學防控、保障供給”的原則,對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實施分區防控。

分區防控總體思路,概括起來,主要是“兩個抓手、三個統籌”。即把握好生豬調運監管和屠宰監管“兩個抓手”,做好動物疫病防控、生豬調運和産銷銜接“三個統籌”。通過分區防控,推動落實各項政策措施,打通政策措施落地“最後一公里”,有力提升動物疫病防控能力,既保障生豬産品及生産資料物流暢通,又能夠有效降低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跨區域傳播風險,為保障生豬等重要畜産品安全有效供給提供有力支撐。

實施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分區防控將採取什麼樣的工作機制?

答:《方案》要求,為做好分區防控工作,各大區要建立分區防控聯席會議制度,負責統籌推進大區內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分區防控工作。分區防控聯席會議由大區內各省份政府分管負責同志作為成員,牽頭省份政府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分區防控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輪值省份農業農村(畜牧獸醫)部門,該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主任,成員由大區內各省級農業農村(畜牧獸醫)部門分管負責同志等組成。辦公室負責分區防控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農業農村部設立重大動物疫病分區防控辦公室(以下統稱分區辦),負責統籌協調督導各大區落實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分區防控工作。分區辦下設5個分區防控指導組,負責指導協調督促相關大區落實分區防控政策措施。

這裡需要強調的是,實施分區防控不改變現有動物防疫工作管理體制,不代替原有的動物防疫責任體系。動物防疫工作依法實行屬地化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部門落實監督管理責任、從業者承擔主體責任的三方責任體系不變。

《方案》明確提出“優先做好動物疫病防控”,農業農村部和各地各有關部門將如何落實這一要求?

答:實施分區防控,必須立足我國實際,統籌發展與安全,優先做好動物疫病防控,抓好各項措施落地和創新提升。在分區防控框架下,加強區域協調,明確工作責任,重點強化三方面工作。

一是強化聯防聯控。大區內各省份要推動完善區域疫病防控與應急處置協同機制,探索建立動物疫情聯合溯源追查制度,協商採取協調一致措施。

二是強化技術支撐。大區內各省份要加強動物疫病檢測數據通報與資源資訊共用,完善專家諮詢與風險評估制度,為區域動物疫病防控提供科技支撐。

三是強化區域化管理。推進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無疫區、無疫小區和凈化示範區創建,鼓勵連片建設無疫區,全面提升區域動物疫病防控能力和水準。

強化生豬調運監管是分區防控重要內容,具體將如何實施?

答:加強生豬調運監管,是切斷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情傳播途徑、降低疫情跨區域傳播風險的關鍵措施之一。

《方案》明確提出,強化生豬調運監管,要重點聚焦“一個轉變、三項措施”。“一個轉變”即穩步推動“運豬”向“運肉”轉變;“三項措施”即推進指定通道規範化創建、強化全鏈條資訊化管理、加強大區內聯合執法。

其中,生豬調運監管政策,就是在保障生物安全條件下,暢通生豬調運。具體而言,可以概括為“三個暢通”,即暢通種豬、仔豬調運;暢通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無疫區、無疫小區的生豬調運;暢通滿足“點對點”調運政策條件要求的生豬調運,保證從符合條件的養殖企業到符合條件的屠宰企業進行屠宰加工的生豬調運不受限。原則上生豬不向大區外調運,但經檢疫合格的生豬産品調運沒有限制。

《方案》提出“推動優化佈局和産業轉型升級”,請問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推動優化佈局和産業轉型升級,是提升生豬産業全鏈條生物安全水準,保障生豬等重要畜産品安全供給的必然要求,重點包括三方面要求。

優化生豬産業佈局方面,一是引導區域科學規劃生豬養殖佈局,加強生豬産銷規劃銜接。各個省份都要保持有一定規模的養殖量,都要擔負起生豬穩産保供責任。二是鼓勵探索銷區補償産區的長效機制,支援主産省份發展生豬生産。三是推進生豬養殖標準化示範創建,科學配備畜牧獸醫人員,提高養殖場生物安全水準;積極探索建立養殖場分級管理制度,採取差異化管理措施。

屠宰行業轉型升級方面,一是引導區域優化屠宰産能佈局,提升生豬主産區屠宰加工能力和産能利用率,逐步實現生豬就地就近屠宰,推動養殖屠宰匹配、産銷銜接。二是推進屠宰標準化示範創建,落實好屠宰環節“兩項制度”,規範企業自檢,足額配備官方獸醫人員。

生豬運輸和冷鏈物流建設方面,一是落實生豬調運車輛備案制度,鼓勵引導使用專業化、標準化、集裝化的生豬運輸工具,強化生豬運輸車輛及其生物安全管理。二是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健全完善畜禽産品冷鏈加工配送體系,為推進從“運豬”向“運肉”轉變提供保障。

在實施分區防控過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答:實施分區防控是一項全新的戰略舉措。各地要因地制宜、因勢利導,在堅持總體思路和目標的前提下,開闊視野、勇於開拓;在健全機制和完成規定任務的基礎上,要善於整合、積極進取。對可能會涉及管理方式的轉變、各相關方利益調整和産業結構變革,要以管理創新適應新要求,以利益整合凝聚新共識,以結構優化促進新發展。

一要創新管理方式。各省份之間要建立高效的溝通、會商、督促、協調機制,及時共用資訊、互認檢測結果和聯合採取防控措施,高效協調推進疫病防控和生豬生産發展等工作;各指導組和各大區要建立密切的聯繫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大區之間和大區內重點、難點、痛點問題。

二要兼顧各方利益。生豬産區、銷區、産銷平衡區利益訴求不同,大規模養豬企業和中小規模養豬場(戶)政策需求各異,要充分考慮各方特殊性,更好地激發不同主體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不同主體共同發展、聯防聯控;更好地運用市場化手段,保證政策措施的可持續性、有效性和高效性。

三要優化産業結構。我國生豬生産優勢區域佈局明顯,加上各地大多數居民有消費熱鮮肉的傳統習慣,導致大量生豬長距離大範圍調運,要在加強生豬産銷規劃銜接、強化調運監管、調整産業佈局、發展配套産業和冷鏈運輸,以及消費引導等多方面協同發展推進轉變。

為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方案》提出了哪些具體保障措施?

答:為保證《方案》的貫徹落實,《方案》從組織領導、支援保障、抓好落實、加強宣傳等四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要求各地高度重視分區防控,將其作為動物防疫和生豬等重要畜産品穩産保供的重要組成部分,儘快建立分區防控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各省級重大動物疫病聯防聯控機製作用,統籌考慮、同步推進,確保形成合力。

二是強化支援保障。要求各地加強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建設,加大對分區防控的支援力度,安排精幹力量專門負責分區防控工作,切實保障正常履職盡責。各大區牽頭省份要成立工作專班,保障分區防控工作順利開展。

三是抓好方案落實。要求各大區牽頭省份加強統籌協調,認真落實分區防控聯席會議等制度。結合實際抓緊制定細化實施方案,精心組織,確保按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四是做好宣傳培訓。要求面向生豬養殖、運輸、屠宰等生産經營主體和廣大消費者,加強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分區防控政策解讀和宣傳,為推進分區防控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來源:農業農村部新聞辦公室
責編:姚宇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