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新論)——以更大力度推動鄉村振興
發佈時間:2021-01-21 08:29:01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 作者:魏後凱 | 責任編輯:王靜農為邦本,本固邦寧。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強調,舉全黨全社會之力推動鄉村振興,促進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在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邁進的歷史關口,怎樣落實這一重要要求?即日起,本版推出系列評論,和讀者一起探討如何鞏固和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
——編者
實現“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關鍵是推動發展目標的轉向、戰略任務和投入重點的轉移以及工作體系、政策體系的轉型和完善
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關鍵在於激發內生活力,增強內生發展動力,提升內生發展能力,走內生型鄉村振興之路
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脫貧攻堅取得勝利後,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這是‘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這一重要科學判斷立足中國國情農情和發展階段特徵,堅持用大歷史觀來全面看待和深刻理解“三農”問題,對於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實現“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關鍵是推動發展目標的轉向、戰略任務和投入重點的轉移以及工作體系、政策體系的轉型和完善,為促進鄉村全面振興提供強有力的投入、體制和政策保障。
當前,決戰脫貧攻堅取得決定性勝利,鄉村振興的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下一步要將“三農”工作重心轉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確保到2035年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到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在新發展階段,無論是較發達地區還是欠發達地區,都要把“三農”發展目標轉移到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上來。要從中國的實際出發,借鑒國際經驗,儘快研究制定中國特色的農業農村現代化指標體系和目標值。
鄉村振興涉及産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和組織振興等諸多領域。各地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精準施策,聚焦鄉村産業、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農村改革、鄉村建設、城鄉融合發展、鄉村治理等重點任務,加快補齊短板,強化薄弱環節,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見實效。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全面提高脫貧品質,增強脫貧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建立防止返貧和新致貧長效機制,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保障和核心內容。作為脫貧攻堅的接續戰略,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關鍵在於激發內生活力,增強內生發展動力,提升內生發展能力,走內生型鄉村振興之路。
與脫貧攻堅相比,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時間更長、範圍更廣、難度更大,必須採取更有力的舉措,匯聚更強大的力量來打贏這場持久戰。從脫貧攻堅戰轉向鄉村振興持久戰,需要做好長遠全局謀劃,強化資金、人才等投入保障,分階段紮實穩步推進。要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建立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同時發揮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協同效應,積極引導城市資本下鄉和社會資本進入,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資格局。在人才保障上,要加強農村幹部隊伍建設,鼓勵和支援各級各類人才下鄉、農民工返鄉和城鎮居民回鄉,做好農村幹部、經營主體、農民的技能和素質培訓,為農村創新創業營造良好的環境。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減貧工作體系,形成了包括組織領導、駐村幫扶、資金投入、金融服務、社會參與、責任監督、考核評估等在內的制度體系。推動脫貧攻堅轉向鄉村振興,需要認真總結並借鑒脫貧攻堅中的有益經驗和有效做法,逐步建立一個符合鄉村振興要求的新的工作體系。要實行糧食安全黨政同責,完善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明確各級政府責任和分工,制定實施鄉村振興標準體系、統計體系和評價考核指標體系,強化鄉村振興績效評價、考核和監督,確保鄉村振興全面紮實推進。
實現“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還應推動政策體系的完善。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始終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建立有利於鄉村振興的農業支援保護制度和強農惠農政策體系。當前,要對現行的脫貧攻堅政策進行全面梳理,對其適應性進行科學評估,按照其性質實行分類處置,逐步將現有的扶貧政策分類納入到鄉村振興戰略下統一的農業支援保護政策、農村支援政策、欠發達地區政策和社會保護政策體系之中,從而進一步完善鄉村振興的制度和政策體系,為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奠定堅實基礎。
(作者為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
《人民日報 》( 2021年01月20日 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