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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農業及相關産業統計分類 促進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國家統計局、農業農村部有關司局負責人就《農業及相關産業統計分類(2020)》發佈答記者問

發佈時間:2021-01-18 14:39:32

近日,國家統計局發佈了《農業及相關産業統計分類(2020)》(以下簡稱《分類》)。國家統計局統計設計管理司、農業農村部發展規劃司負責人接受媒體記者採訪,對制定發佈統計分類有關情況進行專題解讀。

問:請介紹一下制定《分類》的背景和主要考慮?

答:農業統計是反映農業農村經濟活動的“晴雨錶”,對促進鄉村産業振興和服務政府決策發揮著重要作用。

統計分類標準是界定統計範圍、明確統計對象的前提,是統計調查、統計核算工作的基礎,也是保證統計數據可比性的首要條件。在《分類》研製之前,農業統計主要採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中農林牧漁業的分類內容。相關分類對於科學實施統計調查,準確反映農業規模、結構,順利開展農業統計核算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農業經濟活動領域正在由傳統種植、養殖向加工流通、休閒旅遊以及生産性服務拓展,傳統的農林牧漁業分類已難以對這些活動進行準確和全面反映。特別是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入推進,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將不斷迭代升級,對農民就業增收的貢獻越來越大,迫切需要建立與之相適應的統計標準。同時,我國農業對外交流也日益增多,涉及農業領域的國際合作與國際比較隨之增加,更需要制定與國際分類相銜接的統計分類標準。時代在發展,産業在融合,亟待制定一項專門的農業及相關産業統計分類。

為科學界定農業及相關産業的統計範圍,全面準確反映農業生産、加工、物流、行銷、服務等全産業鏈價值,更好地服務於現代農業發展和鄉村振興,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根據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的部署要求,國家統計局會同農業農村部于年初啟動了《分類》的研製工作,歷時一年,《分類》現已通過國家統計局令的形式發佈實施。

問:《分類》的編制原則是什麼,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答:為保證農業及相關産業統計分類研製的科學性、實用性與針對性,在工作中,我們主要把握了以下幾項原則。

首先,以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為依據。《分類》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抓好“三農”領域重點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小康的意見》《國務院關於促進鄉村産業振興的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的重點任務為指導,科學反映農林牧漁業生産、加工、物流、行銷、服務等全産業鏈價值,確定農業及相關産業的基本範圍。

第二,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為基礎。《分類》根據農業及相關産業生産活動的特點,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相關的類別重新組合,是對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符合農業及相關産業特徵相關活動的再分類。

第三,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相結合。《分類》立足於現有統計工作基礎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統籌考慮行業的全面性和數據的可獲得性,涵蓋了第一産業、第二産業、第三産業中涉及農業及相關産業的全部內容。

第四,以相關國際國內分類為參考。《分類》在充分考慮我國農業及相關産業特點和實際發展狀況的基礎上,借鑒了部分發達國家農業及相關産業和國內文化、旅遊等派生産業統計分類的原則與方法。

基於以上原則,我們對農業及相關産業的概念與範圍進行了認真的研究與梳理。現行《分類》中的農業及相關産業,是指農林牧漁業,以及産品為農林牧漁業所用、直接使用農林牧漁業産品和依託農林牧漁業資源所衍生出來的二三産業,包括農林牧漁業生産、加工、物流、行銷、服務等環節形成的全部經濟活動。

圍繞以上概念,我們將《分類》具體範圍確定為農林牧漁業、食用農林牧漁業産品加工與製造、非食用農林牧漁業産品加工與製造、農林牧漁業生産資料製造和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農林牧漁業及相關産品流通服務、農林牧漁業科研和技術服務、農林牧漁業教育培訓與人力資源服務、農林牧漁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農林牧漁業休閒觀光與農業農村管理服務、其他支援服務等10個大類、61個中類、215個小類。其中第一大類“農林牧漁業”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的A門類(農、林、牧、漁業)一致,為農業及相關産業的核心領域,其餘大類為農業及相關産業相關領域。

整個《分類》基本涵蓋了農林牧漁業生産、加工、物流、行銷、服務各環節經濟活動,實現了今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對於農業及相關産業統計分類應“全面準確反映農業生産、加工、物流、行銷、服務等全産業鏈價值”的要求。

問:《分類》發佈後,將對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起到什麼作用?

答:隨著經濟發展和消費結構升級,傳統種養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産總值的比重越來越小,而加工流通、休閒旅遊、電子商務等的增加值佔比逐漸加大。《分類》將統計口徑從傳統的農林牧漁業生産環節,拓展到生産、加工、物流、行銷、服務等全産業鏈的各個環節,客觀反映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科學內涵和內在規律,充分體現農業農村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對優先發展農業農村、促進鄉村振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是強化糧食等重要農産品穩産保供。按照現行統計方法,2019年我國農業佔GDP的比重僅為7.1%,佔比逐年下降,影響了一些地方、一些部門重農抓糧的積極性。但種養業是農業相關産業的基礎,農林牧漁業生産活動是其他延伸性、輔助性經濟活動的源頭。新的統計分類仍將“農林牧漁業”作為第一大類,同時將統計範圍擴大到10大類農業相關經濟活動,全面直觀地反映出種養業的附加和衍生價值,提升農業産值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這有利於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重新認識農業、高度重視農業,更加有力地抓好農業生産,更加有效地保障糧食等重要農産品供給安全。

二是加快現代農産品加工業發展。近年來我國農産品加工業快速發展,2019年農産品加工主營業務收入達15.5萬億元,是農林牧漁業總産值的1.25倍。新的統計分類設置“食用農林牧漁業産品加工與製造”“非食用農林牧漁業産品加工與製造”“農林牧漁業生産資料製造”等大類,納入統計範圍的共有76個小類,涵蓋了農産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副産物綜合利用各個領域,有利於各級黨委政府重視延伸産業鏈、提升價值鏈,聚焦當地優勢特色主導産業,佈局建設農産品加工産能,加快形成農業全産業鏈發展的新格局。

三是促進現代農産品流通體系建設。當前,我國農産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相對滯後,流通環節損失率達20%—30%,遠高於發達國家5%左右的水準。新的統計分類專門設置“農林牧漁業及相關産業流通服務”大類,納入統計範圍的共有22個小類,涉及農産品批發、零售、運輸、倉儲、配送各個環節,可以將多個部門的數據有效整合起來,為國家制定現代農産品流通體系建設支援政策提供科學依據,推動制定出臺有針對性的措施,有利於推動農産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加快補上鮮活農産品有效供給的突出短板。

四是推動農村新産業新業態發展。隨著農業農村的功能價值不斷拓展,休閒觀光、旅遊康養、電子商務等新産業新業態蓬勃興起。2019年,全國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營業收入達8500億元,農村網路零售額1.7萬億元,合計相當於農林牧漁業總産值1/3還多。新的統計分類設置“農林牧漁業休閒觀光與農業農村管理服務”“農林牧漁業科研和技術服務”“農林牧漁業教育培訓與人力資源服務”等大類,納入統計範圍的共有56個小類,包括農家樂、鄉村民宿、農技推廣、職業教育、金融服務等多個方面,通過統計核算可以全面準確地反映農村新産業新業態發展情況,監測評價發展水準,為有針對性地制定宏觀政策提供重要數據支撐和決策參考。

下一步,國家統計局、農業農村部將在編制“十四五”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中,對健全農業及相關産業統計核算制度研究作出部署,推動將農業及相關産業增加值作為評價農業高品質發展和現代化水準的重要指標,更好地發揮新的統計分類制度對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

問:下一步在實施新的統計分類、開展農業及相關産業統計核算方面有什麼考慮?

答:實施農業及相關産業統計分類最重要的內容,就是開展增加值核算。今年9月以來,國家統計局、農業農村部有關司局組織專家,研究提出了初步核算方法和剝離系數(涉農經濟相關活動佔比,下同)建議,積極推動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增加值試測算。

在統計年報和定期統計報表中正式實施這一分類,還需要有完備的工作機制和成熟的核算方法作支撐。比如數據採集的問題。按照新的統計分類,大部分數據可以基於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直接獲取,但鄉村住宿服務、網際網路農業生産服務、政府農業農村事務管理等業態,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沒有直接反映,需要進一步改進數據的採集與核算方法。比如剝離系數的問題。新的統計分類中,需要剝離系數參與核算的指標有159個,準確測度涉農經濟活動的佔比、確定剝離系數賦值,涉及面廣、差異性大、情況比較複雜,需要有關部門和地方深入調查論證。

下一步,國家統計局、農業農村部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分類》的基礎上,進一步積極穩妥地做好農業及相關産業統計核算工作。一是深化問題研究。堅持問題導向,對未納入國民經濟統計分類指標的數據採集、規模以下農業經營主體的認定登記、剝離系數的賦值等問題,研究提出解決對策。二是完善統計制度。制定《農業及相關産業綜合統計制度》及工作規範,完善統計核算方法,建立數據採集系統,健全工作運作機制,增強獲取統計數據的有效性。三是加強培訓指導。面向統計、農業農村等部門相關人員開展專題培訓,宣講新的分類制度,強化對各地的業務指導,穩步推進反映農業生産、加工、物流、行銷、服務等全産業鏈的增加值核算,積極推進數據發佈規範化、制度化。

來源:農業農村部新聞辦公室
責編:姚宇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