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在越南首都河內拍攝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簽署儀式現場。 新華社/越通社
8年“長跑”終“撞線”。東盟10國和中國、日本、南韓、澳大利亞、紐西蘭共15國,歷經8年談判磋商,于11月15日正式簽署《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人口約佔世界30%、GDP約為世界30%、區域內貿易額約佔全球貿易額30%——全球體量最大的自由貿易區宣告誕生。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世界經濟嚴重衰退、貿易爭端不斷加劇的背景下,RCEP的簽署衝破了貿易保護主義、單邊主義的藩籬,響亮地發出了自由貿易、合作共贏的強音,讓人們在陰霾中看到重振世界經濟的曙光,增添了應對風險挑戰的底氣和信心。
作為一個現代、全面、互惠的大型區域自貿協定,RCEP將促進區域産業鏈、供應鏈和價值鏈的融合,開啟區域經濟一體化新篇章。值得特別關注的是,RCEP成員多為農産品生産大國或貿易大國,農業問題一直是RCEP談判過程中的焦點之一。RCEP的簽署將對中國農業發展帶來怎樣的影響?又將對促進區域及全球領域農業合作發揮哪些作用?近日,記者就有關問題請農業農村部國際合作司、農業貿易促進中心有關專家進行了解讀。
1.RCEP為何談判8年之久?
RCEP談判涉及成員眾多,經濟發展水準不一,對開放的承受能力和利益訴求各異,達成一致的困難較大。RCEP成員國縱貫南北半球兩大洲,其中有日本、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有新加坡、南韓等新興工業化國家,有中國、越南等發展中國家,還有寮國、柬埔寨、緬甸等最不發達國家。按2012年談判啟動當年的數據看,RCEP成員中日本的GDP是寮國的600多倍。由於經濟發展階段差別較大,各成員間現行政策、開放能力和利益訴求顯著不同。例如,在貨物貿易領域,經濟高度發達且農業極具競爭力的澳大利亞、紐西蘭曾主張所有成員100%取消關稅,而這顯然是成員中的發展中國家及最不發達國家無力承受的。
經反覆磋商,各成員相互妥協,逐漸彌合分歧,不斷相向而行。從2012年到2020年,歷經8年、共計31輪“馬拉松”式談判,RCEP終得正果,這其中離不開牽頭方東盟對談判的引領、推動和協調作用,離不開作為東亞經濟增長主要引擎的中國發揮的“促談、促合、促成”作用,離不開各國間既有經貿合作關係及雙邊自貿協定的支撐作用,更離不開各方對多邊主義和自由貿易理念的認同。正如李克強總理指出的,RCEP的簽署是多邊主義和自由貿易的勝利。
2.RCEP在涉農開放領域取得哪些突破?
RCEP達成前,東盟10國與其他5個成員國之間均分別簽有“10+1”自貿協定,5個非東盟成員之間除中日、日韓之外也兩兩簽有自貿協定。RCEP的達成進一步提升了區域內農業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投資的市場開放水準,在貿易便利化、規則一體化方面也取得重大突破,為生産要素在區域內自由便捷流動創造了條件。
RCEP的核心在於“自由貿易”,而自由貿易的核心在於“消除關稅壁壘”。根據RCEP規則,成員國在貨物貿易方面採用雙邊兩兩齣價的方式進行關稅減讓,協定生效後區域內90%以上的貨物貿易將最終實現零關稅。農業作為各國開放的敏感領域,也在RCEP下實現了新突破。中日之間首次達成農産品關稅減讓安排;中韓之間、中國與東盟之間在若干農産品上作出超出現有雙邊自貿協定的開放承諾。總體看,中國對其他成員的農産品自由化水準普遍在92%左右,東盟成員中的印度尼西亞、越南、馬來西亞普遍在91%-93%,緬甸和寮國在60%左右;澳新在96%-99%,日韓在60%左右。
在服務貿易領域,日本、南韓、澳大利亞、新加坡、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汶萊7個成員採用負面清單方式承諾,我國等其餘8個成員採用正面清單承諾,並將於協定生效後6年內轉為負面清單,15方的開放程度全部高於原有“10+1”自貿協定。在涉農服務業領域,與中國-東盟自貿協定相比,馬來西亞新增了獸醫服務開放,允許外資以合資公司形式提供獸醫服務,外資佔比不超過51%;印度尼西亞開放了與農林牧漁業相關的服務業,僅在園藝、禽類養殖等領域保留了限制。
投資方面各方均採用負面清單方式,“非禁即入”。RCEP是我簽署的除《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之外的第一個投資負面清單,也是東盟國家中除《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成員外簽署的第一個投資負面清單,實現了投資開放的歷史性跨越。東盟國家普遍大幅壓縮涉農投資領域的限制措施,如泰國取消禁止外資進入大米種植、牲畜飼養、蔗糖加工等領域的規定;越南取消對外資從事水産品加工、植物油加工和乳品加工需使用本國原材料的限制;印度尼西亞將椰子肉加工、腌魚熏魚等水産品加工從禁止外商進入清單移除,改為允許外商合資。
貿易便利化和規則一體化領域實現新突破。RCEP達成前各成員之間雙邊自貿協定的規則標準均不相同,各項標準相互交織,紛繁複雜,使得企業利用協定的難度較大,被學者形象地稱為“義大利麵條碗”效應,“剪不斷、理還亂”。RCEP將多個自貿協定的規則標準進行整合,尤其是通過確立“區域累積”的原産地規則,顯著降低企業貿易成本,促進生産資料和要素向最有效率的地方自由流動,整個區域內産業鏈和價值鏈得以提升優化。同時,海關程式與貿易便利化、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等領域引入了更加高效透明的規則,整體水準超過了世貿組織《貿易便利化協定》和《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定》。例如,協定要求對快運貨物、易腐貨物等爭取實現貨物抵達後6小時通關,這將極大促進農産品跨境物流和電商發展,推動果蔬和肉、蛋、奶製品等生鮮農産品貿易快速增長。
3.RCEP給中國農業企業帶來哪些機遇和挑戰?
RCEP成員國是我國開展農業貿易投資合作的重要夥伴。東盟是我國最大農産品出口市場和第二大進口來源地,也是我國農業走出去的重要目的地;日韓是我國重要農産品出口市場,在我國出口市場中分列第二位和第五位;澳新則是我國農産品主要進口來源,在我國進口來源中分別居第四和第五位。2019年,RCEP成員佔我國農産品貿易額的比重達34.4%,佔我國農業對外投資存量的比重超過40%。
開放帶來壓力,競爭激發進步。RCEP的簽署對我國農業企業既是挑戰,更是機遇。RCEP成員在農業産業鏈上的互補性強,澳新是牛羊肉、乳品等重要農産品出口國,處於農産品原料商地位;日韓既是農産品消費大市場,也是高端、特色農産品加工製造強國;中國、東盟人口眾多,農業體量大,農産品進出兩旺,是全球極具活力和潛力的農産品消費大市場。我國農業企業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RCEP創造的統一大市場和更加開放、高效、透明的投資政策環境,擴大向RCEP成員的農産品出口和農業投資,積極在區域內優化資源配置和産業鏈佈局,另一方面要抓緊打造內功、提質增效,提升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的新優勢。當前,RCEP正在等待各成員國批准生效,可利用協定生效前的這段時間全面了解RCEP相關優惠政策,做好區域市場調研,利用行業展會、論壇等平臺做好産品宣傳推廣,為利用協定開拓國際市場做好準備。
4.在RCEP框架下與日本建立自貿關係有什麼特殊意義?
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是我國新一輪對外開放的重要內容。RCEP簽署之前,與我國簽署自貿協定的國家中,經濟規模最大的是南韓,GDP約為1.6萬億美元。RCEP簽署後,我國對外簽署的自貿協定達到19個,自貿夥伴達到26個,尤其是通過RCEP,我國與GDP約為5萬億美元的世界第三大經濟體日本建立了自貿關係,這也是我國首次與世界前十的經濟體簽署自貿協定,從體量上是一個巨大突破,顯著提升了我國自由貿易區網路的“含金量”。
日本長期穩居我國最大農産品出口國地位,但由於中日兩國尚未啟動雙邊自貿談判,中日韓自貿區還在談判進程中,中日兩國在自貿關係方面一直處於空白狀態。通過RCEP框架下的磋商,兩國首次達成了雙邊關稅減讓安排,實現了歷史性突破。日本是典型的對農業實行高保護的國家,在其簽署的自貿協定項下農業開放水準普遍較低。經過談判,日方承諾對63.3%的農産品給予我國零關稅待遇。其中,維持WTO項下零關稅和協定生效立即降零的農産品稅目佔比為32.3%,協定生效後經11年-16年降零的農産品稅目佔30.7%,經21年降零的農産品稅目佔0.2%。從具體産品看,我國對日本具出口優勢和潛力的大部分水産品、果蔬、堅果、花卉、加工食品和酒類等均將享受零關稅優惠。同時,我國也承諾對日本86.6%的農産品逐步取消關稅,日本的水産品、加工食品、特色酒類等將享受零關稅待遇。同時,通過RCEP項下互相削減關稅和非關稅壁壘,提升貿易便利化水準,將有助於我國與東盟國家逐漸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實現輸日農産品零關稅,對於擴大我國對日農産品出口具有積極作用。預計未來日本在我國農産品出口市場中的地位將更加突出。
更值得期待的是,有了RCEP的示範效應,中日韓自貿區將有望加快推進,未來形成一個比RCEP標準更高的自貿區,在東亞經濟一體化進程中更好地發揮引領作用。
5.如何看待RCEP給予最不發達國家特殊和差別待遇?
為促進本地區的包容均衡發展,協定還給予最不發達國家特殊和差別待遇,照顧了最不發達國家的實際需求。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關稅減讓方面允許最不發達國家少減、慢減。例如,我國與多數東盟成員農産品互相免稅水準達到90%以上,基本實現互利對等開放,但考慮到寮國、緬甸等最不發達成員經濟發展階段和開放能力,允許其農産品開放水準遠低於我國。二是專門設置了中小企業和經濟技術合作章節,旨在推動各方在協定框架下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向最不發達國家締約方提供能力建設和技術援助,縮小發展差距,促進各方共用RCEP成果。三是為最不發達國家提供過渡期安排和更加有利的條件以推進協議的實施。例如,在實行更靈活的原産地聲明方式、履行通關便利化承諾等方面,允許最不發達國家享有更長的過渡期。這些舉措照顧了最不發達成員關切,回應了其希望更好融入區域價值鏈、提升經濟發展水準的迫切訴求。
6.在新發展格局下,農業領域如何用好RCEP?
RCEP為加快形成“雙迴圈”新發展格局提供了機制性合作平臺,將促進國內産業更充分地參與市場競爭,提升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配置資源的能力。從農業來看,有利於以擴大開放帶動國內改革創新,鞏固我國在區域農業産業鏈供應鏈中的地位,培育參與國際農業競爭合作新優勢,推動高品質發展。為用好RCEP紅利,應多方發力,多措並舉:一是促進向RCEP成員特別是周邊市場的農産品出口。對標RCEP標準規則,培育一批産業優勢明顯、公共服務完善、帶動效應突出的農産品出口高品質發展基地,做大做強果蔬、水産品、茶葉、花卉、加工食品等優勢特色産品出口。二是積極穩妥推進農業“走出去”。用好RCEP投資開放措施,引導市場主體赴東盟等區域開展相關領域農業投資,整合和聯通農業産業鏈供應鏈,形成安全穩定、協同高效、互利共贏的區域農業供應體系。三是創新發展農業服務貿易。充分利用東盟等成員農業服務市場擴大準入的機遇,發揮國內在農業投入品、農業機械、農業技術等方面的整合優勢,帶動要素和産能“走出去”,助力國內農業增值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