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特色小鎮規範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以準確把握特色小鎮發展定位為前提,以培育發展主導産業為重點,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和規範管理機制,有力有序有效推進特色小鎮高品質發展,為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提供抓手,為堅定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和新型城鎮化戰略提供支撐。
《意見》提出,要準確把握髮展定位,以微型産業集聚區為空間單元進行培育發展,不得將行政建制鎮和傳統産業園區命名為特色小鎮,主要在城市群、都市圈、城市周邊等優勢區位或其他有條件區域進行培育發展。要聚力發展主導産業,科學定位特色小鎮主導産業,打造行業“單項冠軍”。要促進産城人文融合,疊加現代社區功能、文化功能、旅遊功能,打造宜業宜居宜遊的新型空間。要突出企業主體地位,建立以企業投入為主、以政府有效精準投資為輔的投資運營模式。要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因地制宜培育特色小鎮創新創業生態,提高就業吸納能力。要完善産業配套設施,惠及更多市場主體。要開展改革探索試驗,努力探索微型産業集聚區高品質發展的經驗和路徑。
《意見》要求,要實行清單管理,各省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嚴定標準、嚴控數量、統一管理、動態調整原則,明確本省份特色小鎮清單;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全國特色小鎮資訊庫,加強對各省份特色小鎮清單的指導監督和動態管理。要強化底線約束,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規劃管理,嚴格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嚴防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嚴控特色小鎮房地産化傾向,嚴守安全生産底線。要加強激勵引導,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組織制定特色小鎮發展導則,引導培育一批示範性特色小鎮;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對特色小鎮建設的支援力度。要及時糾偏糾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違法違規的特色小鎮予以及時整改或淘汰。
《意見》強調,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統籌制定本省份特色小鎮管理制度、政策措施和檢查評估機制,做好組織調度和監測監管。市縣級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細化可操作的工作措施,並科學編制特色小鎮規劃。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統籌開展特色小鎮監測督導、典型示範和規範糾偏等工作,切實促進特色小鎮規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