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退役軍人事務部和銀保監會等9部委聯合印發《關於深入實施農村創新創業帶頭人培育行動的意見》,要求各地加強指導服務,優化創業環境,培育一批飽含鄉土情懷、具有超前眼光、充滿創業激情、富有奉獻精神,帶動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就業增收的農村創新創業帶頭人。力爭到2025年,培育農村創新創業帶頭人100萬以上,基本實現農業重點縣的行政村全覆蓋。
《意見》提出,要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總抓手,緊扣鄉村産業振興目標,重點扶持返鄉創業農民工、鼓勵入鄉創業人員、發掘在鄉創業能人,壯大農村創新創業人才隊伍,提升農村創新創業層次水準。
《意見》強調,要強化資金扶持,按規定對首次創業、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農村創新創業帶頭人,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引導相關金融機構和各類基金支援農村創新創業帶頭人創辦的企業。保障創業用地,要求各地在新編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省級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時,做好農村創新創業用地保障。加大人才支援,
《意見》要求,各地要把農村創新創業帶頭人培育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穩就業大局中統籌謀劃和推進,建立健全農村創新創業帶頭人培育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加強指導服務,搞好監測調度,落實部門責任。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同向發力,聚力抓好落實,努力實現農村創新創業帶頭人培育行動任務目標,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提供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