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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有關負責人就《非洲豬瘟防控強化措施指引》答記者問

發佈時間:2020-06-04 11:08:11

日前,應對非洲豬瘟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按照常態化防控新要求,印發了《非洲豬瘟防控強化措施指引》,明確了12項強化措施。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問:當前非洲豬瘟防控形勢如何?為什麼要出臺這個《指引》? 

答:抓好非洲豬瘟防控,保障生豬産業健康發展,事關今明年生豬生産恢復目標能否如期實現。目前,在各地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非洲豬瘟防控阻擊戰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今年以來,各地報告疫情數量、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數量、農業農村部受理的疫情舉報數量等也呈下降趨勢,沒有發生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生豬生産恢復勢頭良好。應該説,在我們這樣一個養殖體量巨大、中小養殖場戶眾多、養殖環境複雜的生豬大國,防控工作能取得這樣的成績很不容易。但我們也要清醒看到,當前防控形勢依然複雜嚴峻,從各地反映和我們調度的情況看,有幾個突出問題,一是病毒污染面較大,疫情發生風險依然較高,稍有鬆懈就可能反彈擴散。二是生豬生産加快恢復和境外疫情高發,仔豬、種豬調運頻繁,增大了疫情反彈的風險。三是今年發生的13起家豬疫情,全部是在調入地或運輸途中查獲的,但根子在調出地,反映出一些地方防控措施落得不實,存在監管漏洞。農業農村部專項調查發現,在生豬養殖、運輸、屠宰、交易等環節都有非洲豬瘟病毒檢出,特別是在野豬樣品中也有檢出,説明非洲豬瘟病毒已在我國定殖,控制和根除難度極大。針對非洲豬瘟防控新形勢,農業農村部及時調整優化防控策略,建立常態化防控機制,出臺了這個《指引》,指導各地充分發揮應對非洲豬瘟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的作用,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毫不鬆懈抓好常態化防控,確保疫情不反彈,維護生豬生産恢復的向好勢頭。 

問:《指引》主要包括哪些內容?請您簡要介紹一下。 

答:《指引》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重點強化了三個方面、12項措施。 

第一方麵包括前6項措施,重點解決入場採樣檢測、疫情排查、疫情報告、陽性處置、有獎舉報和建立黑名單制度等問題。對如何組織開展重點區域和場點入場採樣檢測提出要求。建立分片包村包場疫情排查機制,落實好動物防疫專員特聘計劃。明確基層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及時報告、果斷處置疫情是成績,不得追責,績效考核還應當加分。細化了養殖場戶自檢陽性的處置要求。進一步健全疫情有獎舉報制度,要求及時核查、兌現獎勵。建立黑名單制度,明確將瞞報、謊報、遲報疫情和檢測陽性資訊,以及相關違法違規生産經營主體納入黑名單。 

第二方麵包括第7項到第11項,共5項措施,聚焦生豬養殖、出欄、運輸、屠宰和無害化處理等關鍵環節監管。加強養殖場戶風險警示,及時核查生豬生産、交易、無害化處理等環節的異常情況。重申到場檢疫要求,不得“隔山開證”。嚴格執行生豬運輸車輛備案制度,加強對收購販運單位和個人的管理。開展屠宰環節“兩項制度”執行情況“回頭查”,建立健全抽檢、追溯和飛行檢查制度。加強無害化處理環節管控,完善工作臺賬,並定期採樣送檢。 

第三方面是一項長期措施,主要明確了推進分區防控的要求,提出進一步擴大分區防控試點範圍,初步考慮從明年4月1日起試點大區逐步限制生豬調運。 

問:《指引》提到,組織開展重點區域和場點入場採樣檢測,請問具體如何實施?  

答:對重點區域和場點實地開展採樣檢測,是我們掌握病原污染情況的重要手段,是準確研判疫情形勢的重要依據。為摸清病原污染底數,我們將組織對498個生豬調出大縣、年出欄500頭以上的規模豬場和其他高風險區域進行入場採樣檢測。今年,各省先對年出欄2000頭以上的規模豬場開展一次全覆蓋檢測,對年出欄500-2000頭的規模豬場隨機抽樣檢測。我們要求縣鄉畜牧獸醫機構人員落實到人到場責任制,入場開展採樣檢測。養殖場戶要主動配合防疫人員做好採樣檢測工作,對不配合的,將依據《動物防疫法》進行處罰。 

問:如何建立疫情分片包村包場排查機制?排查工作的具體要求有哪些?  

答:我國發生非洲豬瘟疫情後,我們及時建立了疫情排查機制和防控日報告制度。為適應常態化防控要求,我們借鑒新冠肺炎疫情網格化管理經驗,進一步細化明確責任,建立了分片包村包場排查機制。每個包片責任人都要建立詳細的排查臺賬,做到心中有數,每個責任人和所負責的區域要相對固定,便於及時掌握情況。每個養殖場戶都要明確排查報告員,每天向包片責任人報告情況。一旦發現不按要求報告或弄虛作假的,對其生豬出欄報檢時,要求必須加附第三方出具的非洲豬瘟檢測報告,不符合要求的,不給出具檢疫證明。目的就是希望養豬場戶認真排查、及時報告。 

問:養殖場戶自檢發現陽性,是不是按疫情對待?具體怎麼處置?  

答:自檢陽性是指從臨床正常的生豬中檢出非洲豬瘟病毒陽性。經復核為自檢陽性的,不按疫情對待,按陽性場點處置,並根據養豬場的具體情況確定處置措施。對生物安全水準較高、隔離條件較好的規模豬場,可精準撲殺、定點清除、隔離消殺。養殖場戶自檢發現陽性後,要及時報告。按要求報告的,撲殺生豬給予補助;不及時報告的,不但不予補助,還要追究法律責任。 

問:為加強屠宰環節監管,《指引》要求開展“兩項制度”落實情況“回頭查”,同時建立追溯、抽檢和飛行檢查等制度,請問具體如何實施?  

答:強化屠宰環節管控,對切斷非洲豬瘟傳播鏈條至關重要。按照《指引》要求,我們將從以下三方面加強監管。一是開展“兩項制度”執行情況“回頭查”。在去年工作基礎上,要求省、市兩級畜牧獸醫部門按照“分級實施、全覆蓋”的原則,對所有生豬屠宰企業落實非洲豬瘟自檢、官方獸醫派駐及履職盡責情況再進行一次核查。農業農村部將組織對去年飛行檢查發現問題的企業再進行檢查,並通報結果。二是建立檢測日報告制度和監測制度。要求駐場官方獸醫每天報告屠宰檢疫、非洲豬瘟自檢、陽性處置等情況,省級畜牧獸醫部門匯總後定期報送農業農村部。將屠宰企業非洲豬瘟抽檢納入全國監測計劃,對發現的陽性樣品,開展溯源追蹤,倒查養殖企業,按規定進行處置、處罰和通報。三是加大飛行檢查力度。省、市兩級畜牧獸醫部門按照“雙隨機、年內全覆蓋”的要求,分別負責檢查不同規模的屠宰企業。對飛行檢查發現自檢措施落實不到位等問題的,一律關停整改15天,對整改不到位的,按規定取締生産經營資格。近期農業農村部將對重點區域的生豬屠宰企業開展飛行檢查。 

問:您剛才提到,生豬調運特別是違規調運是疫情傳播的重要風險,請問下一步如何加強車輛備案和收購販運管理?  

答:近期發生的疫情,大多數涉及豬販子倒賣販運未經檢疫的生豬,使用未備案車輛運輸。針對這些問題,下一步,我們將聯合公安、交通運輸部門,開展“百日專項打擊行動”,加強運輸環節監管。一是嚴禁使用未備案車輛運輸生豬,對已備案的車輛實施動態管理,一經發現違法違規調運生豬的,立即取消車輛備案,絕不姑息。二是完善生豬運輸車輛資訊化管理,便於産地檢疫、調運監管等環節核查備案資訊。三是加強對生豬收購販運單位和個人的管理,督促其依法依規從業。 

問:《指引》提出從明年4月1日起試點大區逐步限制生豬調運,請您簡要介紹一下這方面的要求。 

答:實施分區防控是控制和消滅動物疫病的有效措施,也是國際通行做法,已被國內外實踐反覆證明。為防控非洲豬瘟,我們從2019年年初開始,在中南6省區試點開展分區防控,已建立了區域協調機制,統一推進非洲豬瘟防控、統一協調生豬及其産品調運監管、統一調整優化産業佈局。從2019年11月30日起,除種豬、仔豬和“點對點”調運生豬外,禁止中南區外的活豬調入。目前這項政策已經實施半年多了,區域內疫情形勢總體平穩,生豬及豬肉價格沒有因此出現異常波動,説明前期的區域劃分是科學的,政策措施是有效的。下一步,我們將繼續總結中南區試點經驗,今年還要繼續擴大試點範圍,將在北部區和東部區推進分區防控,建立區域內防控資訊共用、突發疫情協同處置、疫情排查等制度。初步考慮,從明年4月1日起逐步限制試點區域生豬調運,有關省份和企業要提前謀劃政策設計和産業佈局。 

來源:農業農村部新聞辦公室
責編:姚宇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