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修訂後的《節約能源法》正式施行。在節能宣傳周來臨之際,記者就貫徹落實《節約能源法》的相關問題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人。
問:今年6月15-21日,是一年一度的全國節能宣傳周。本次節能宣傳周活動主題是“依法節能,全民行動”,請問為什麼確定這個主題?
答:2007年10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修訂後的《節約能源法》,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一部推動全社會節約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法律,對於實現“十一五”節能目標,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必將産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貫徹實施好《節約能源法》,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今年全國節能宣傳周將主題確定為“依法節能,全民行動”,就是通過對《節約能源法》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讓這部法律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使各級領導幹部、企事業單位和廣大人民群眾依法節能,合理用能。
問:修訂後的《節約能源法》與原《節約能源法》相比,有什麼突出特點?
答:修訂後的《節約能源法》主要特點可以概括為五個方面:
一是擴大了法律調整的範圍。修訂後的《節約能源法》增加了建築節能、交通運輸節能、公共機構節能等內容,這對加強這些領域的節能工作必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二是健全了節能管理制度和標準體系。新修訂的《節約能源法》設立了一系列節能管理制度,如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制度、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落後用能産品淘汰制度、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制度、能效標識管理制度、節能獎勵制度等。《節約能源法》還明確國家要制定強制性用能産品(設備)能效標準、建築節能標準、交通運輸營運車船燃料消耗限值標準、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和支出標準等。
三是完善了促進節能的經濟政策。修訂後的《節約能源法》規定中央財政和省級地方財政要安排節能專項資金支援節能工作,對生産、使用列入推廣目錄需要支援的節能技術和産品實行稅收優惠,對節能産品的推廣和使用給予財政補貼,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對節能項目的信貸支援等,從總體上構建了推動節能的政策框架。
四是明確了節能管理和監督主體。修訂後的《節約能源法》規定了統一管理、分工協作、相互協調的節能管理體制,理順了節能主管部門與各相關部門在節能監督管理中的職責。
五是強化了法律責任。修訂後的《節約能源法》規定了19項法律責任,包括違反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規定,重點用能單位違反管理制度,生産、進口、銷售不符合強制性能效標準的用能産品、設備,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或者生産工藝,違反能效標識管理,編造虛假能源統計數據等方面的法律責任,明確了相應的處罰措施,加大了處罰範圍和力度。
問:剛才您提到,新修訂的《節約能源法》設立了一系列節能管理制度,您能否介紹一下其中一些重要的制度?
答:一是節能目標責任制和節能考核評價制度。修訂後的《節約能源法》規定,國家實行節能目標責任制和節能評價考核制度,將節能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對地方政府及其負責人考核評價的內容;省級地方政府每年要向國務院報告節能目標責任的履行情況。這使節能問責制的要求剛性化、法定化,有利於增強各級領導幹部的節能責任意識,強化政府的主導責任。
二是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節約能源法》規定建立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通過項目評估和節能評審,控制不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和節能設計規範的投資項目,遏制高耗能行業盲目發展和過快增長。三是落後高耗能産品、設備和生産工藝淘汰制度。《節約能源法》規定,國家要制定並公佈淘汰的用能産品、設備和生産工藝的目錄及實施辦法;禁止生産、進口、銷售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産品、設備。這一方面把住了高耗能産品、設備和生産工藝的市場入口關,也加大了淘汰力度。
四是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制度。《節約能源法》明確了重點用能單位的範圍,對重點用能單位和一般用能單位實行分類指導和管理;規定重點用能單位應每年向管理節能工作部門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要求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加強對重點用能單位的監督和管理;規定重點用能單位必須設立能源管理崗位,聘任能源管理負責人。
五是能效標識管理制度。新修訂的《節約能源法》將能效標識管理作為一項法律制度確立下來,明確了能效標識的實施對象,要求生産者和進口商必須對能效標識及相關資訊的準確性負責,並對應標未標、違規使用能效標識等行為規定了具體的處罰措施。
六是節能表彰獎勵制度。《節約能源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對在節能管理、節能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中有顯著成績以及檢舉嚴重浪費能源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這是加強節能管理的一項鼓勵措施,旨在為全社會樹立先進典型,激發全社會作好節能工作的積極性。
問:修訂後的《節約能源法》已經于4月1日開始施行,請問國家將採取哪些具體措施貫徹落實好這部法律?
答:立法很重要,但貫徹落實好法律更重要。按照《節約能源法》的要求,下一步要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節約能源法》宣傳力度。利用電視、網路、報紙等媒介,採取專家訪談、公益廣告、知識競賽等形式,切實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宣傳實效。開展《節約能源法》培訓,重點加大對各級節能管理人員、重點用能單位負責人、節能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樹立先進典型,對嚴重浪費能源的行為進行曝光,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是抓緊制定《節約能源法》配套法規和標準。儘早出臺《民用建築節能條例》、《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法規。抓緊研究起草《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條例》、《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修訂)、《節能表彰獎勵辦法》等。制(修)訂12個用能産品能效標準、8個高耗能産品能耗限額標準、4個重點耗能行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標準。
三是加大重點節能工程和千家企業節能行動推進力度。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和千家企業節能行動是節能工作的兩個重要抓手。要多渠道籌措資金,組織實施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餘熱余壓利用等十大節能工程。推廣使用高效照明産品,今年計劃推廣使用節能燈5000萬隻。加大財政節能獎勵力度,進一步調動企業實施節能技術改造的積極性。開展千家企業能效水準對標活動,落實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發佈《千家企業能源利用狀況公報(2008)》。
四是加強重點領域節能。在工業節能方面,要加快淘汰落後生産能力;制定重點耗能行業節能技術規範;開展節能發電調度等。在建築節能方面,要編制建築節能規劃,嚴格執行室內溫度控制標準,切實加強房地産開發領域節能監管等。在交通運輸領域,要引導運輸企業提高運輸組織化程度和集約化水準,制定交通運輸營運車船的燃料消耗量限額標準等。在公共機構節能方面,要制訂實施能源消費定額,加強能源計量和監測管理,優先採購節能産品、設備等。
五是實施有利於節能的經濟政策。積極穩妥地推進能源價格改革,擇機進一步理順成品油、天然氣價格;認真落實差別電價政策,督促各地停止對高耗能企業實行電價優惠。實行鼓勵先進節能環保技術設備進口的稅收優惠政策,研究企業新購入的節能設備所含增值稅進項稅金在其銷項稅金中抵扣的政策。繼續加大對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的信貸支援,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節能方面的企業債券。
六是加大節能執法力度。要繼續推動地方加快組建節能監察機構,為開展節能執法監察奠定堅實基礎。要組織開展節能督查行動,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對各種違反《節約能源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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