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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財産保險監管部主任解讀交強險費率浮動

中國網 | 時間: 2007-07-20  | 文章來源: 中國網

    從今年的7月1日起,由中國保監會會同公安部制定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已經在全國範圍內統一實行。《辦法》實行的進展情況如何,帶著這樣的問題,我們今天邀請到中國保監會財産保險監管部主任郭左踐先生和廣大網友共同就這個話題進行探討!

保監會財産保險監管部主任郭左踐

   請您首先給我們談談這十幾天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的實行情況以及你們所蒐集到的一些反饋意見?

[郭左踐]交強險掛鉤費率浮動辦法已經實行了十幾天,剛才主持人問這幾天實行的情況怎麼樣。總的情況來看,從7月1日開始,到目前,在全國範圍內已經都實現了費率與交通事故掛鉤這樣一個做法。

目前在各地,在操作方法上有一些不太一樣,目前有八個省市,比如上海、北京、浙江、江蘇、大連、遼寧、湖南、寧波等省市地區已經實現了資訊共用機制,建立了資訊交換平臺。其他省區當地都實行了統一的交換軟體和交換系統。一個簡單的概念,在全國範圍內實行掛鉤浮動已經通過了系統來進行操作。作為個別投保個人,只要把保單交上去,通過系統就會自動完成資訊查詢和掛鉤浮動的操作過程,而不是通過手工來操作。從全國各地來看,從蒐集到的意見,對這個實行辦法基本都是持肯定的態度,接到一些意見主要是個體投保人,具體到一些個體保單提出一些疑問,我們都予以了解答。 

交強險費率浮動為什麼不等到交強險基準費率調整後再實施?交強險基礎費率何時調整?會調整多少?

[郭左踐]費率浮動和交強險的基礎費率調整是兩回事,所以不需要等到基礎費率調整,這兩個中間沒有必然聯繫。交強險費率浮動的法律依據就是交強險條例第八條,法律裏對浮動的辦法和具體做法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寫得很詳細。也就是説,交強險滿一年以後,投保人在續保的時候,根據上一年有沒有交通違法行為、有沒有交通事故要實行掛鉤浮動,沒有交通事故、沒有違法行為,第二年的費率就要享受優惠,連年沒有,連年優惠。如果有的話,就要上浮費率,特別是對多次交通事故和重大事故,上浮的幅度還要大一些。交強險從去年7月1日實行,到現在已經滿一年,已存在續保的保單了,所以保險公司必須按照法律規定浮動的要求來操作。費率浮動問題法律已有具體要求,所以保險公司必須要做,跟基礎費率調整沒有必然聯繫。 

至於基礎費率何時調整,會調整多少,這個問題很多網友非常關心,因為這涉及到大家的切身利益。根據條例第七條規定,保監會要負責對保險公司一年的交強險經營情況進行核查,向社會公佈結果,根據交強險經營整體的盈利或虧損情況,允許或者要求保險公司來調整費率,同時對調整費率過大的可以進行聽證。現在要説費率什麼時候調整,怎麼調整,還給不出明確的答案,要等經審計後的經營結果出來以後進行分析。 

目前保監會已要求各家保險公司聘請社會仲介機構,也就是會計師事務所,對保險公司去年7月1日到今年6月30日這一年的交強險經營情況進行詳細的專項審計。保監會要求8月1日之前,各個保險公司要將事務所審計過的專項報告報到保監會,保監會進行匯總分析以後,會將每一家保險公司的專項審計報告連同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名單向社會公佈,是盈利,是虧損,到時候大家都會看到。是盈利,盈利空間有多大,是虧損,虧損多少,怎麼調整,怎麼運作,到時候具體情況要具體分析。  

會有聽證程式嗎?

[郭左踐]按照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如果調整幅度過大就要進行聽證。從審批交強險的費率到制定和公佈費率浮動辦法,應該説保監會和國務院相關部門始終堅持了一個原則就是公開、公正、公平、透明。在審批交強險的費率和制定、公佈費率浮動辦法時,在網上公開徵求了意見,並召開了媒體座談會和各種層次的專家座談會,廣泛聽取了包括有關車型車主代表和媒體記者反映的各種意見,這個過程都本著一個公開、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則。 

交強險費率浮動辦法的出臺為什麼沒有經過聽證?保監會接納了一些什麼意見?

[郭左踐]交強險去年7月1日開始實行,去年7月份,保監會會同公安部門即開始著手研究浮動辦法。我們先擬了一個草案,在各地的交管部門徵求過意見,也在各地徵求了一些保險公司的意見,同時開座談會,徵求了車主等社會公眾的意見。我們幾次對草案進行了修改,直到今年6月15日,保監會在網上把辦法草案公開向全社會徵求意見,這是最廣泛的形式,面涉及的是比較大的。

同時,6月21日,又召開了由50幾家媒體參加的媒體座談會,通過媒體廣泛聽取群眾反映的意見和聲音。此外,我們又專門召開了專家座談會,請了一些精算專家、律師、統計專家、消協的同志、汽車修理專家、保險專家,專家意見徵詢會也請了媒體參加,並向社會開放。這幾次的現場實錄我們都在網上進行了公開。這個方案是在前期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推出的,這一過程體現了公開透明、依法行政的原則。實行以後,從我們了解到的各方面情況看,還是比較為社會公眾所認可。 

為了使交強險工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保監會認真研究並積極採納合理化建議,相比徵求意見稿,正式發佈稿主要的修改有:一是先在全國範圍內統一實行交強險費率與道路交通事故掛鉤浮動,暫緩在全國範圍內統一實行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掛鉤。二是注重獎勵,鼓勵提高安全意識,減少交通事故,適當提高了與道路交通事故掛鉤浮動的下浮比例,降低了上浮比例。同時,我們還會繼續認真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完善《暫行辦法》,使之更加科學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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