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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迎接改革開放30週年即將到來的歷史時刻,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深入總結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實踐經驗,對於貫徹執行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更好地貫徹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
一、歷史背景
歷史是一面鏡子。我們要真正理解今日中國幹部人事制度的深刻變化,就要了解其形成發展過程。回顧我國幹部人事制度的發展歷史,大體可以分為四個時期:
(一)創建和發展時期
從1949年10月到1956年期間,新中國在中共中央領導下,逐步完成了從新民主義向社會主義的轉變。為保證這個歷史任務的完成,黨中央制定了一系列與此相適應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確立了幹部人事管理的體制制度,建立了從中央到基層、各級各部門黨和行政系統的幹部人事機構,圍繞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中心任務,開展幹部人事工作,初步建成了一支適應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需要的幹部隊伍。這個時期的幹部人事制度有三個特點:一是與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相適應,建立了黨委領導下的高度統一的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所有幹部都按照黨政機關幹部的單一模式進行集中管理。二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幹部隊伍迅速發展。1949年底,全國幹部總數為90.8萬人,到1956年底達到976.8萬人,同口徑比較(不含中小學教師員工)增長7.6倍,每年平均增長36%。三是幹部結構由適應革命戰爭需要轉向適應經濟建設需要,抽調大批幹部到工業企業工作,保送大量年輕幹部上大學學習技術知識,開始了我國幹部隊伍發展中的第一次結構大調整。
(二)曲折前進和完善時期
從1957年到1966年,在黨的八大確立的四個現代化建設的目標下,全黨全國人民集中力量發展社會主義生產力,加快國家工業化建設步伐。為此,黨中央及時調整了幹部人事工作的方針政策,提出了穩定提高幹部素質,調整精簡下放機關幹部,重新教育幹部,培養和提拔新生力量,實現黨的幹部隊伍又紅又專,把幹部人事工作和隊伍建設推進到了一個新的階段。之後,由於受“左”的影響,幹部人事工作遭到了不同程度的干擾。但總的說,這期間幹部人事工作在曲折中前進,在實踐中完善,圍繞大規模經濟建設的需要,培養了大批懂經濟、懂管理、懂教育文化和科技的骨幹。這一時期的幹部隊伍數量,呈現出了由增長到下降、再到回升的馬鞍形特點,即從1960年底的1132.7萬人(比1956年增長16%)到1962年底的1060.7萬人(比1961下降8.2%),然後到1965年底回升到1192.3 萬人,比1962年增長12.4%。
(三)挫折倒退時期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破壞和“文化大革命”十年動亂期間,幹部人事工作遭到了嚴重破壞,幹部隊伍受到了嚴重摧殘。大批幹部遭受迫害,幹部人事工作陷於癱瘓。領導幹部被當成走資派批鬥,專家、學者被帶上“反動學術權威”的帽子,大批幹部下放到“五七”幹校勞動改造。人事部門被撤消,人事工作陷於癱瘓。許多幹部被審查,全國立案審查的幹部佔幹部總數的17.7%,加上未立案但受到衝擊和批鬥的佔幹部總數的一半。在這期間,毛澤東、周恩來,特別是恢復工作的鄧小平,採取果斷措施,整頓領導班子,清除幫派勢力,起用黨性強的老幹部,挽回了一些損失。但由於幹部人事工作長期癱瘓,幹部人事工作秩序破壞,吸收幹部工作嚴重失控,“以工代幹”、“以農代幹”大批增加,幹部數量激增,幹部素質嚴重下降,到1976年底,全國幹部總數達到1615.8萬人,比1971年增長25%。
(四)撥亂反正和改革開放時期
1976年粉碎“四人幫”以後,幹部人事工作與其他戰線一樣,開始進入了撥亂反正、繼而進入改革開放的重要歷史時期。從某種意義上說,撥亂反正是改革開放的思想、輿論和組織準備,是改革開放的序幕。
幹部人事工作的撥亂反正,首先是從落實幹部政策開始的。“文化大革命”期間,林彪、“四人幫”製造了大批冤假錯案。全國被立案審查的幹部達到230多萬人,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根據中央關於凡是不實之詞,凡是不正確的結論和處理,都要改正過來的要求,大規模開展了平反冤假錯案的工作。1978年以後,中央決定逐步恢復各級人事工作機構,充實加強幹部人事管理隊伍。整頓“以工代幹”,試行考試錄用制度,加強幹部隊伍管理。為改革開放作了全面鋪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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