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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常委建議:經濟適用房應佔銷售住房的20%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08-07-04  發表評論>>

  新華網北京7月3日電(記者王茜、顧瑞珍)全國政協常委董力在此間舉行的全國政協十一屆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上提出,面對高房價,為緩解城鎮居民住房問題,至少應在2010年前把經濟適用房的銷售面積提高到佔住房銷售面積的20%左右。

  董力提交政協常委會的書面發言顯示,2006年經濟適用房銷售面積為3000多萬平方米,佔銷售住房比例的6%。而1998年底之後,我國不再以 “房改價”向職工供應住房,但城鎮人口則不斷進入了建立家庭、結婚生子時期,這讓人們對住宅的需求越來越大。

  “近幾年房價的大幅上漲,讓本來有限的經濟適用房或被高收入者以種種手段購得。或被一些房地產商囤積土地,違規操作,哄抬價格,捂盤囤積。”董力表示。

  面對這種情況,董力建議,至少應在2010年前把經濟適用房的銷售面積提高到佔住房銷售面積的20%左右,增加經濟適用房的供應量。並在建設過程中要取消或減少中間商,採用招投標的辦法直接交由建築企業建設。在保障建築企業有合理利潤的同時,限定成本或價格,嚴格品質標準,避免房地產商等中間環節增加費用。

  同時,他認為,有關部門還要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和監管。堅決打擊囤積土地、捂盤囤房、串通哄抬房價行為。制定切實可行的查處炒地炒房行為的辦法並認真實施。

文章來源: 新華網 責任編輯: 徐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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