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居所及居住地救助最低標準

    

第二節 居所救助

    

    居所救助的目的在於視具體情況幫助災民修復房屋、建造臨時居所或幫助遷移災民安置臨時居住地。

    

    居所標準1:生活區

    

    災民應當具有足夠的居住空間以防止不良氣候的侵襲,確保災民生活條件溫暖、清新和安全以確保其尊嚴、健康、安樂。

    

    關鍵指標

    

    ●每人平均有效居住面積要達到3.5-4.5平方米。

    ●在溫暖、潮濕的氣候條件下,居所應有理想的通氣條件,並不受陽光直射。

    ●在炎熱、乾燥的氣候條件下,居所應採用重型材料建造,以確保居所保溫性能良好。如果只有塑膠布或帳篷,那麼必須建造雙層或者絕熱屋頂。

    ●在寒冷氣候條件下,居所的建築材料和結構必須有良好的隔熱作用。保溫的居所再加上足夠的衣物、毯子、床、加熱器和能量攝入,災民才能生活在溫暖的條件下。

    ●如果用塑膠布來建造居所,那麼就要滿足UNHCR標準。

    

    救助指導

    

    1.與供水和衛生救助的聯繫:取水點和廁所的數目,兩者的最小和最大的距離指標,見第一章,供水及衛生,糞便處理標準。

    2.居所標準取決於氣候及家庭規模:在寒冷氣候條件下,災民需要更多的室內空間,因為這時災民(尤其是老人、婦女和小孩)比炎熱氣候條件下在室內持的時間長。

    3.溫暖、潮濕氣候下:居所必須設計成有良好通風條件並避免陽光直射的樣式,其門窗應面對南北方向。屋頂為斜坡狀,並且房要高,以利於雨水順利排掉。居所用輕型材料建造,因為無須保溫。要選擇合適的朝向,這對於通風至關重要,相鄰居所不要相互影響。居所外的棚子可以用來做飯和風乾炊具。還要考慮到頻繁的季風季節以及地表水的排除,這一點也非常重要(見第一章,“供水及衛生·排水標準”)。

    4.在炎熱、乾燥氣候下:居所建築要用重型材料以確保居所的保溫性能,承受晝夜溫差的冷暖變化。居所的窗戶要小,如果只有塑膠布或帳篷,就要設計雙層屋頂,因而層間可防止輻射熱的傳導。另外,提倡利用絕熱材料。在輕型材料建築中,通風量無須最大,但要容易控制(如對面的門窗要能打開)熱風和周圍地表輻射熱侵襲,同時也可防止沙塵進入居所。當然也可利用周圍居所和大樹遮蔭。

    5.在寒冷的氣候下:首先要提供良好的絕熱居所,但僅靠優質的居所不足以保暖,有多種因素影響保暖,包括外部氣溫、風、絕熱居所、加熱設備、衣物和毯子以及能量攝入等。

    在不影響人們健康與安全的情況下,保持盡可能少的空氣對流,並防止在利用取暖設備或烹飪用火引起呼吸道感染。要盡可能地減少空氣對流。設計門時也要考慮這一點。

    居所必須要有合適的空間加熱器。較為理想的是,炊具或者空間加熱器通過煙道來攝入空氣和排出廢氣。

    需要注意的是,地板的傳熱作用也不可忽視,要確保人們在夜晚不失去體內的熱量,除了居所本身以外,還須確保地板也要絕熱,並加上床席或床墊。

    6.板材和其他材料的供應:在災害發生的早期,通常提供聚乙烯強化板,偶爾也配一些繩子和支撐材料,如當地的灌木桿、電鍍鋼、鋁或高密度紙板。如果在當地購買材料,要考慮為採集材料時提供幫助。如果採集材料會對當地的經濟或環境造成破壞,要重新審視居所建築方案。

    以平均每戶(5人)需要1塊4米×6米的塑膠板計算,為便於運輸、儲存和分發,需要將其捲起來(每10家分配4米×60米)。但是,為了留出裁剪空間,一般板材每戶供應4米×7米大小。〔見Davis,J&Lambert,R(1995),UNDP(1995)&MSF(1997)〕

    7.塑膠板:被用作居所建設的塑膠板必須符合UNHCR制定的標準。可用於抗風化侵蝕的塑膠板具有不同的標準。

    8.共用住所:共用住所不是解決居所問題的理想辦法,必須採用這一辦法時,需要最大限度地注意保護災民的隱私。

    9.家居受損:那些遷居的災民回到他們被戰爭或自然災害破壞的家園時,要給予他們足夠的救助。在寒冷地區,應該讓災民各有居所,而不是集體住在一起。遭受地震災害的災民,在還有明顯的余震或更大地震發生的威脅時,不要住在受損的建築物內。

    10.媒介控制:無論在炎熱還是在寒冷氣候條件下,必須對傳病媒介(如蚊子、老鼠和蒼蠅)以及其他害蟲(如蛇和蝎子等)的侵襲(見第一章,“供水及衛生·傳播媒介控制標準”)。了解當地災民建築習俗、遷移災民居所式樣以及建築材料的選擇,有助於居所救助計劃以及隨後制定傳病媒介控制措施。

    11.環境影響:要採取適當的措施減少居所救助項目對環境的影響,這些措施包括:

    ——提供建築材料,防止耗竭當地的環境資源;

    ——保護植被,控制水土流失和洪水;

    ——保護農業和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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