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食品救助最低標準

    

第六節 食品分發

    

    合理的食品分發方法是保證食品救助有效性的關鍵因素,因此在最初的評估時就必須考慮分發工作,食品救助可以向任何災民群體分發,也可以向某一特定群體分發。它也可以作為對工作的報酬而分配,或是出售給商業市場,以解決供應的問題。

    最重要的是要確保分發過程中的公正性,應鼓勵災民參與項目決策和實施。應讓災民知曉要分發的食品的數量和種類,以便讓他們確信分發過程的公平性,他們收到的正是被承諾的。定量如有不同(例如經過調整提供給受到威脅群體的定量)必須向災民解釋清楚,以便得到理解。

    

    分發標準

    

    食品分發方法應該公正且與當地條件相符,並讓受助者知道所得定量食品的權利和理由。

    

    關鍵指標

    

    ●讓災民了解每次分發食品的定量、數額及種類,如果與制定的標準不符,應解釋其原因。

    ●災民應收到救助計劃數量和種類的食品。

    ●分發方法要簡便易行,並安排在適當的時間進行,盡可能減少對日常活動的干擾。

    ●受助者應參與制定有效、公正的分發方法,婦女同樣有權參與決策。

    ●在決定分發的間隔期(按月或更經常些)時應考慮以下幾點:

    ——從分發中心運輸食品的成本。

    ——從分發中心運輸到目的地所花費的時間。

    ——分發過程中受助者和商品的安全。

    

    救助指導

    

    1.公眾參與:災民參與分發工作的程度取決於災害對他們社會結構的影響。如果一個地區遭受乾旱或其他發生緩慢的自然災害,則該區仍能保持正常的運轉,他們可以參與食品分發的全過程。相反的,如果一個地區遭受戰爭或國內衝突的嚴重影響,開始他們不能在食品分配過程中擔任重要角色,隨著局勢的穩定他們才更有可能發揮其重要的作用。災民參加分配委員會同樣可為促進國內社會發展服務。應積極尋求婦女的參與。

    2.註冊登記:接受食品救助的家庭在最初就要進行正式的登記,不論在什麼地方,只要有可能,救助組織就要開展獨立的登記註冊。婦女有權以他們自己的名字進行註冊。地方當局所列的名單和社區提供的家庭名單都可使用。如果受到腐敗的當權者控制,就意味著以婦女或未成年人為戶主的家庭以及弱勢群體可能被忽略在分配名單之外。來自不同群體的婦女的參與會提高代表性。在災害發生最初階段無法進行註冊的情況下,應于3個月後(災民穩定下來)完成救助工作,即使有要求救助維持更長時間,也應結束救助工作。

    3.隨機取樣稱量:隨機稱取來自分發點的家庭的分發定量,可以衡量分配管理的精確度和效率,同時也有助於保證公正性。

    4.食品救助的分發應公平:受助者(家庭或團體)之間的差異在20%以內屬可接受的範圍;

    5.分發方法:分發方法隨時間的變化而變化。在早期,只能根據由當地社團提供的家庭名單或人口清單實施食品救助。負責分發食品的機構應嚴密監督食品的分發,以確保遵守規範。

    6.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食品的受助者:一旦由於食品救助數量不夠而導致的定量水準的變化,就必須由食品分發委員會或社團領導(不論男女)與受助者進行討論,同時制定出相應的行動計劃。分發委員會應通知受助者有關情況變化以及發生變化的原因。

    7.代用品比率:如果所有食品不足以維持一個月,WFP/UNHCR分髮指南推薦以下的代用品比率:

    混合食物和豆類1:1

    糖和油2:1

    穀物和豆類2:1

    穀物和油3:1

    8.降低安全威脅:與任何有價值的商品一樣,食品分發時也會引起安全威脅,包括救助產生偏差和暴力。在急需商品的運輸過程中,緊張狀態也極易發生。婦女、兒童、老人和殘疾人特別易遭受傷害,不能得到應有的救助或被暴力所奪取。應事先對危險進行評估並採取措施使之最小化。措施包括:對分發過程進行有效的監督;對分發點進行合理保護。必須清楚地告訴災民應接受什麼樣的食品。例如,分配的食品應在分發點突出顯示,用當地的語言或圖畫展示,以便讓災民知道他們的權利。

    

版權所有 中國互聯網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