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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排水
災民居住地及其附近的積水也許來自家庭和供水站的廢水、廁所和下水道的滲漏水、雨水及洪水。這些積水會導致水源和環境污染,損壞廁所甚至居所,孳生傳病媒介從而導致健康問題。災民居住地及其附近的地上水對人們的健康等很有益處,可供人們擦洗身體,洗滌食具及衣物。在決定是否排除此類水體前應對其利弊進行評估。本節僅述及小規模排水問題,大規模的排水問題一般應在場地選擇及開發時處理(見第四章,“居所與居住地救助”)。
排水標準1:排水工程
要保證人們生活的環境沒有被水侵蝕的危險,沒有積水,包括因暴雨積存的水、洪水、家庭廢水以及醫療機構排出的污水。
關鍵指標
●供水站附近及災民居住地的其他地方沒有積存的廢水。
●暴雨降水可及時排走。
●災民居住地、道路及供水和衛生設施不能淹沒在洪水中或被水浸泡。
排水標準2:排水裝置及工具
人們要有方便有效的處理家庭及供水站廢水的措施(設施及工具等),以保護其居所或公共設施不被洪水淹沒和侵蝕。
關鍵指標
●為人們提供數量足夠、設計合理的小規模排水用具,在必要的地方設立維修點。
●供水站、洗衣和洗澡區的排水條件規劃設計、建造要合理,並且要加強維護。
救助指導
1.場地選擇及規劃:解決排水問題的最有效辦法是在選擇和設計災民居住地的同時考慮到排水(見第四章,“居所與居住地·選擇標準”)。某些地方或水體附近難以解決排水問題。
2.公眾的關注:為了保護公共廁所和災民居住地以及避免家庭和供水站的廢水積存,需要進行小規模排水工作的地區,應該讓居民都來關心和參與,並提供技術支援和工具。如果附近水源對健康有威脅,比如血吸蟲病或者飲用水後帶來的其他危害,有必要向公眾提供有關資訊並選擇其他水源。
3.排水與糞便處理:應特別注意確保公共廁所和下水道不被洪水淹沒,以免其結構被破壞,發生滲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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