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4日電 (楊學嘉 劉紅霞)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降低偏高收費標準、建立“涉企三項收費目錄清單”……記者24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十八大以來,我國為企業降費超過4200億元。
據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2013年至2016年,我國為企業減負超過2560億元,其中,減少企業經營服務性收費支出565億元,降低企業用能成本2000億元以上,並於2016年將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免征範圍由小微企業擴大到所有企業和個人。
這位負責人説,今年截至8月底,多個部門又採取多項舉措減輕企業負擔超過1700億元。其中,通過出臺深化電價改革、清理規範金融領域收費,加強收費主體的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執法調查等,減輕企業負擔約1100億元;通過取消西部四省區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清理規範涉及鐵路貨運收費等,減輕企業負擔約350億元;各地自主採取清費措施,減輕企業負擔超過300億元。
“讓企業明明白白繳費,讓職能部門規規矩矩收費。”這位負責人表示,隨著改革深入並經過多年清理,政府定價範圍已基本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和網路型自然壟斷環節”。目前國家和省級層面均已建立並公佈“涉企三項收費目錄清單”,實現清單之外無政府定價的收費項目。
與此同時,相關部門還進一步規範了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取消違規收費項目,降低不合理收費標準。通過組織開展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資訊集中公示,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
據了解,國家發改委正在細化全國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明確收費依據、標準,預計于2017年底前向社會公佈,屆時將實現全國目錄清單一張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