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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主要矛盾表述36年來首變 專家:體現地區差距要求

文章來源: 央廣網 發佈時間: 2017-10-18 作者: 劉祎辰 責任編輯: 蘇向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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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表述36年來首變 專家解讀:體現縮小收入、地區差距要求

央廣網北京10月18日消息(記者劉祎辰)據“中國之聲·大會之聲”報道,中國共産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開幕會于10月18日上午9:00在人民大會堂大禮堂舉行。習近平代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向黨的十九大作報告。

習近平在報告中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

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院副院長周天勇接受中國之聲記者採訪時分析,過去我們認為社會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與落後的社會生産之間的矛盾,如今關於主要矛盾作出新的論斷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我國科技生産力技術進步,裝備生産日益完善,生産力初步成體系,已經成為製造大國,正在邁向製造強國,生産力落後已經不符合現實了。另一方面,廣大人民群眾面對的不平衡主要是居民收入不平衡,特別是城鄉收入差距,農村和欠發達地區的收入水準趕不上發展水準;地區之間同樣不平衡,東部發達地區、特大城市的生産力發達,收入較高,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和農村地區收入有差距。整個基本矛盾的變化,要求我們像總書記在報告中講的,要逐步縮小居民收入差距、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特別是地區間要協調共同發展。

據梳理,這是1981年至今有關社會主要矛盾表述的首次改變。具體梳理如下:

1、新中國成立到土地改革完成前社會主要矛盾:人民大眾同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國民黨殘余勢力之間的矛盾。

2、從1953年到1956年底社會主要矛盾:隨著土改完成,工人階級和資産階級的矛盾逐步成為國內的主要矛盾。這一主要矛盾的解決就是進行社會主義改造。

3、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後,1956年黨的八大指出:我們國內的主要矛盾,已經是人民對於建立先進的工業國的要求同落後的農業國的現實之間的矛盾,已經是人民對於經濟文化迅速發展的需要同當前經濟文化不能滿足人民需要的狀況之間的矛盾。

4、1981年,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歷史決議》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作了規範表述:在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後,我國所要解決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産之間的矛盾。

此後,直到黨的十八大報告,相關表述都未發生過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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