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是中國第四個扶貧日,也是第25個國際消除貧困日。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脫貧攻堅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底線任務和標誌性指標,納入“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進。5年來,習近平總書記走遍了全國14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
從“看真貧、扶真貧、真扶貧”,到202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習近平總書記作出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為我國脫貧攻堅指明瞭方向,提供了遵循。
創建扶貧制度體系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創新脫貧攻堅體制機制,建立了脫貧攻堅責任、政策、投入、動員、監督、考核六大體系,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了制度保障。”國務院扶貧辦主任劉永富説。
比如,責任體系方面,中央出臺了《脫貧攻堅責任制實施辦法》,明確規定:省級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脫貧攻堅工作負總責,並確保責任制層層落實;省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向中央簽署脫貧責任書,每年向中央報告扶貧脫貧進展情況。
政策體系方面,為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辦、國辦出臺了13個配套文件,各部門出臺了200多個政策文件或實施方案,各地相繼出臺和完善“1+N”的脫貧攻堅系列文件,很多“老大難”問題都有了針對性措施。
投入體系方面,2013年至今,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累計投入2787億元,平均每年增長22.7%;省級財政扶貧資金累計投入1825億元,平均每年增長26.9%。地方政府債務安排了1200億元,用於改善貧困地區生産生活條件。金融扶貧力度明顯加大,中央出臺扶貧再貸款政策,安排易地扶貧搬遷專項貸款3500億元。
脫貧攻堅精準發力
脫貧攻堅,首先要解決扶持誰、誰來扶、怎麼扶的問題。
2014年,全國組織80多萬人進村入戶開展貧困識別。對貧困村,根據“一高一低一沒有”(貧困發生率高於全省貧困發生率一倍以上、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低於全省平均水準60%、沒有集體經濟收入)的標準,按照“村申請、鄉鎮審核、縣審定”的程式,“一公示一公告”進行識別。對貧困戶,按照收入低於國家扶貧標準,綜合考慮“兩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情況,採取“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公示公告、逐級審核”的程式和“兩公示一公告”(村里民主評議後公示,鄉鎮審核後公示,縣裏復審後公告)的要求,進行識別。
據統計,全國共識別貧困村12.8萬個、貧困戶2948萬戶、貧困人口8962萬,基本摸清了我國貧困人口分佈、致貧原因、脫貧需求等資訊,建立起了全國統一的扶貧開發資訊系統。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全國動員近200萬人開展建檔立卡“回頭看”,補錄貧困人口807萬,剔除識別不準人口929萬。建檔立卡使我國貧困數據第一次實現了到村到戶到人,為中央制定精準扶貧政策措施、實行最嚴格考核制度和保證脫貧品質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摸清了情況,下一步就是如何幫扶。劉永富説,為加強脫貧攻堅一線工作力量,中央要求每個貧困村都派駐村工作隊,每個貧困戶都要有幫扶責任人,實現全覆蓋。目前全國累計派出43.5萬名優秀幹部到貧困村和基層黨組織薄弱渙散村擔任第一書記,派出277.8萬名幹部駐村幫扶。第一書記和駐村幹部積極幫助群眾出主意、想辦法、幹實事,推動扶貧政策措施落地落實,打通了精準扶貧“最後一公里”。
攻堅拔寨不留“鍋底”
“這次脫貧攻堅,不僅減貧規模加大,而且改變了以往新標準實施後減貧規模逐年大幅遞減的趨勢,這是從未有過的。”劉永富説。
1986年至2000年,第一次扶貧標準實施期間,我國年均減貧639萬人;2001年至2010年,第二次扶貧標準實施期間,我國年均減貧673萬人;2012年至2016年,我國現行標準下的貧困人口由9899萬減少至4335萬,累計減少5564萬。2017年減貧人數預計在1000萬人以上,5年年均減貧1300多萬人。
貧困地區自然村通電接近全覆蓋,通電話率達98.2%,道路硬化率達77.9%。在自然村上幼兒園和上小學的孩子分別達79.7%和84.9%。擁有合法行醫證醫生的行政村達90.4%,自然村有衛生站比例達91.4%,均較2012年有明顯提升。貧困地區路、水、電、氣、房等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取得了長足進步,面貌有了質的改觀。
這次脫貧攻堅的目標與以往有一個明顯的不同,就是不留“鍋底”。到202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實現這一目標,意味著我國提前10年實現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確定的減貧目標。脫貧攻堅,為全球更有效地進行減貧治理提供了“中國方案”!(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黃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