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十九大專題

【為了總書記的囑託】"四個百萬畝"守護"魚米之鄉"

文章來源: 中國江蘇網 發佈時間: 2017-10-18 作者: 潘朝暉 責任編輯: 趙超
+|-

金秋十月,太倉璜涇鎮雅豐農場,一望無際的稻田成為喜人的風景,沉甸甸的稻穗在風中搖曳。再過半個月左右,遠近聞名的“璜涇大米”即將上市。

這個時節,在“魚米之鄉”蘇州大地,“喜看稻菽千重浪”的場景幾乎隨處可見。這是蘇州自2012年實施“四個百萬畝”(優質水稻、高效園藝、特色水産、生態林地各100萬畝)工程以來的喜人景象。

2012年底,蘇州出臺《關於進一步保護和發展農業“四個百萬畝”的實施意見》,強調“守住方寸田留予子孫耕”,因為水稻是保障“魚米之鄉”生態安全的最後一道底線。幾個月後的全國兩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江蘇代表團審議時,對蘇州的做法給予高度肯定。“蘇州‘四個百萬畝’工程提出要保護老百姓的莊稼地,水稻田就是濕地,種水稻本身也是一方美景。”他囑咐蘇州領導,“要堅持不懈抓下去,讓生態環境越來越好,為建設美麗中國作出貢獻。”

黨的十九大代表、省委常委、蘇州市委書記周乃翔説,2013年全國兩會上自己作為江蘇團代表親耳聆聽總書記的深情囑託,深感責任重大,兩會歸來後就一著不讓狠抓落實。幾年來,蘇州人牢記總書記囑託,以鐵的決心推動“四個百萬畝”上圖落地,目前落地面積已達414.17萬畝,其中水稻面積從實施保護前的逐年下降轉變為穩定在111萬畝以上,水稻田已成為蘇州面積最大的“城市之腎”。

改革開放以來,蘇州工業化、城市化快速推進,人口多、經濟總量大,與環境容量小、生態敏感性強的矛盾日益突出,生態環境面臨嚴峻挑戰。有人説,如果耕地都變成了工廠開發區,如果失去“魚米之鄉”,蘇州還能是“人間天堂”嗎?

必須守住耕地“紅線”!蘇州決策層清醒認識到,寧可犧牲GDP,也不能毀了“魚米之鄉”這塊“金字招牌”。必須加大生態修復和環境再造工作力度,下決心把“四個百萬畝”工程以法律形式落實下來!

帶著總書記的囑託,蘇州組織全市廣大幹部群眾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展開大討論,迅速凝聚起加快推動這一“世紀性工程”的高度共識:“四個百萬畝”對蘇州的經濟總量可能沒有多少貢獻,但它承載了農業的生態功能,積蓄著蘇州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蘊含著農民的致富希望,這是大賬、長遠賬、綜合賬!

周乃翔説,“四個百萬畝”是蘇州優化生態環境的重要資源、彰顯魚米之鄉特色的重要載體和蘇州和諧綠色發展的重要保障,是蘇州必須全力以赴完成好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面對總書記的殷切期望,各級政府不管遇到什麼困難,都必須責無旁貸地扛起主體責任。必須以釘釘子的精神善作善成、抓好落實!”

一份“鐵”的規劃,引領蘇州沿著綠色生態“航標”砥礪前行。蘇州專門成立包括市農委、國土、規劃、統計等多個部門領導為成員的工作小組,強化統籌、加快推進。按照前3年耕地統計數據以及實有人口數、安全口糧要求在幾個板塊的不同情況,把“水稻、水産、園藝、林地”四大項任務作為硬性指標分配落實,確保“四個百萬畝”上得了圖、落得了地。

2013年9月,蘇州市委、市政府專門召開全市落實“四個百萬畝”工作推進會,明確要求410萬畝生態空間在當年10月前全部完成上圖落地。全市所有板塊“一把手”在會上發言表態,堅決貫徹執行。2015年10月,蘇州推出《關於加強“四個百萬畝”用地長效管理的實施意見》,對“四個百萬畝”進行調整補劃和數據庫更新,明確優先確保“四個百萬畝”用地數量和品質,確保面積不減少、品質有提高。

規劃好,還要落實好;落實好,必須保障好。蘇州為“四個百萬畝”提供的保障是,率先實施生態補償機制,讓“守望者”得益。

“現在‘不賣地’比‘賣地’還賺錢!今年政府補貼鎮裏1億元,對大家觸動很大。”吳中區金庭鎮張家灣村支書徐龍指著太湖西山島西側的一塊臨湖地對記者説,今年村裏把2012年就完成徵收工作的50畝地放到區裏進行土地指標平衡,放棄拍賣用作生態用地,為此拿到1億元的生態補償金。

“生態補償,為的就是讓‘不開發者’不吃虧,使保護者真正得益。”蘇州市委農辦主任張偉説,“四個百萬畝”保障了生態發展空間,也限制了開發建設,特別是涉及一些鎮、村為保護生態環境,産業發展受到限制,在經濟利益上作出不少犧牲。“必須對這些生態保護最直接、最主要的責任主體進行補償,激發廣大農村基層幹部保護生態環境的積極性、主動性。”

早在2010年,蘇州就建立耕地保護專項資金,按每畝不低於400元標准予以補償,並明確水源地、生態濕地、連片水稻田的補償資金要撥付到村。2013年3月,蘇州對生態補償政策進行首次調整和完善,優化生態補償結構,特別是對列為“四個百萬畝”的水稻田進行全覆蓋生態補償。2014年5月,蘇州市人大制定頒布《蘇州市生態補償條例》,成為全國首部關於生態補償的地方性法規。

初步解決生態補償“有沒有”之後,蘇州又盯上“好不好、夠不夠”。去年,推出《關於調整生態補償政策的意見的通知》,對補償標準進行第二次提標擴面,水稻田補償標準在原有基礎上增加20元/畝,提高到420元/畝,水源地村和濕地村補償最高分別可達160萬元和110萬元。政策調整後,市級財政生態補償投入突破1億元,同比增長22%。

據統計,自2013年至2016年,蘇州生態補償投入資金累計超過36億元,補償範圍不僅實現水稻田的全覆蓋,而且惠及165個濕地村、64個水源地村、8.97萬畝風景名勝區,真正實現“誰保護、誰受益”“誰改善、誰得益”“誰貢獻大、誰多得益”。

在開發受限程度最大的環湖地區,沿太湖、陽澄湖135個水源地村、生態濕地村每年接受生態保護補償金1.34億元,平均每個村增加可支配收入99萬元。不少受補助村一舉摘掉了薄弱村“窮帽子”,也為保護生態環境、發展社會公益事業、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等方面積蓄了更多財力。

“四個百萬畝”的形成,給蘇州“魚米之鄉”還帶來一個意外驚喜:鄉村特色旅遊蓬勃發展!目前,蘇州已形成環太湖、江海文化、江南水鄉古鎮古村三大鄉村旅遊集聚區,建成30個國家級農業旅遊示範點、47個省級鄉村旅遊區(點),規模型鄉村旅遊項目更是超過100個。作為全國首批地級國家生態市,蘇州國家級和省級生態村已達10個和654個,全市共創建51個現代農業園區,建成6個國家級濕地公園,陸地森林覆蓋率提高到29.6%。一幅嶄新的“美麗江南”畫卷在蘇州8657平方公里土地上鋪展開來。

蘇州市代市長李亞平説,蘇州將始終牢記總書記囑託,自覺踐行新發展理念,堅決按照中央有關生態文明建設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和省委對蘇州“突出城鄉建設,打造人間新天堂”的最新要求,正確處理好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發展的關係,持續創新“四個百萬畝”生態保護實踐,努力建設富裕文明的美麗宜居名城。

更多新聞>>
分享到: